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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通报7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9年02月20日375未知admin

    近日,怀化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7起扶贫领域村“两委”党员干部失职渎职、作风不实典型案例。

    1。辰溪县后塘瑶族乡茶园坪村党支部书记刘荷花、村委会主任石渊根失职渎职问题。2014年,刘荷花、石渊根在担任茶园坪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期间,对扶贫对象未认真审核把关,将该村本属四类清理对象的石某等4户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年又将该4户申报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致使该4户村民违规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2017年12月19日,刘荷花、石渊根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溆浦县三江镇三江村党支部委员陆红艳失职渎职问题。2014年至2016年,陆红艳在担任原三口村(后合并为三江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对扶贫对象未认真审核把关,将不符合条件的戴某一家4口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年2月又将该户申报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致使该户违规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2017年12月5日,陆红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麻阳县尧市镇马山潭村村委会主任张绍福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失职渎职问题。2012年,张绍福在担任马山潭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以其妻子的名义违规申报并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万元。2015年,张绍福在担任马山潭村村委会主任期间,明知村民张某不符合条件,仍为其申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致使张某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万元。组织审查期间,张绍福主动上缴个人违纪所得,并配合追回张某违规享受补助资金。2017年12月18日,张绍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中方县泸阳镇鸡公坡村党支部书记杨代富、村委会主任杨代和优亲厚友、失职渎职问题。2014年至2016年,杨代富、杨代和任原下坪乡壮稻村(后合并为泸阳镇鸡公坡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期间,对扶贫对象审核把关不严,将部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年,又将拥有小产权房的贫困户杨某(系杨代富亲属)、阳某申报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致使该2户违规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2017年12月20日,杨代富、杨代和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洪江市黔城镇石江村私分扶贫产业奖补资金问题。2014年原红岩乡坪岩村、明亮村、关塘村(后合并为黔城镇石江村)各村民小组分别将洪江市财政拨付到本村贫困户账户的5.586万元、5.3万元和5.016万元扶贫产业奖补资金私分或用于组里公益建设。原坪岩村、明亮村、关塘村“两委”对村民小组私分和挪用扶贫产业奖补资金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也没有向上级部门报告。2017年12月13日,石江村党支部书记肖昌刚、石江村党支部副书记邱绍庆、石江村党支部委员龙见宝、原明亮村党支部书记向斌、原坪岩村村委会主任唐昌虎、原关塘村村委会主任唐昌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靖州县文溪乡朗溪村党支部书记蒙永大失职渎职问题。2014年至2017年3月,蒙永大在担任朗溪村村委会主任期间,该村七组将2014年至2016年三个年度的脱贫资金共计1.32万元平分,蒙永大作为七组村民分得555.8元。2017年1月,朗溪村编造虚假扶贫项目资金分配资料报账套取6万元产业扶贫资金,并自行制定分配方案将产业扶贫资金分配给部分村民。组织审查期间,蒙永大主动退赔个人违纪所得。2017年12月12日,蒙永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通道县陇城镇甘溪村“两委”违规分配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4年甘溪村“两委”开会研究将该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给新建房屋户,并从得到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10户农户中拿出4.5万元,将其中的4.327万元违规分配给25户建房农户,剩余0.173万元用于村“两委”工作经费开支。2017年12月18日,甘溪村党支部书记杨盛典、党支部副书记杨盛为、党支部委员段校党、村委会原副主任龙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怀化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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