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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纪委通报7起干部违纪问题

2019年02月21日68未知admin


   华商报讯(记者 陈永辉)扶贫工作不力、占用集体财物、套取产业补助资金......1月8日,商洛纪检监察网公布了7起干部违纪问题,包括山阳2名公职人员违纪及镇安县5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山阳县小河口镇正科级干部朱财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目前,商洛市山阳县纪委对小河口镇正科级干部朱财银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朱财银利用职务之便,占用集体财物,其行为违反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违反廉洁纪律。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四条之规定,经中共山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12月4日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朱财银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山阳县漫川关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干部吴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目前,商洛市山阳县漫川关镇纪委对漫川关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干部吴博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吴博身为中共党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干部管理规定,擅自离岗,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违反工作纪律。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经漫川关镇党委2017年9月26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吴博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镇安县救助管理站站长陈虎违反扶贫工作纪律问题。
   2017年8月25日,陈虎在担任回龙镇宏丰村驻村工作队队长期间,既未履行请假手续,也未合理安排驻村扶贫工作,市扶贫联合督查组发现其不在岗电话询问去向时,谎称其不是工作队长,造成不良影响,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4.镇安西口回族镇公用事业服务站干部胡小平扶贫工作不力问题。
   2017年2月起,胡小平在包抓该镇上河村工作期间,对贫困户不走访、不了解,不认真开展驻村扶贫工作,且存在请假超假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镇安铁厂镇维稳办主任柯贤东脱贫攻坚工作失职问题。
   2017年5月,柯贤东在负责包抓该镇姬家河村工作期间,对数据清洗和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违规将该村三组群众王某纳入贫困户,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纳入的贫困户资格已剔除。
   6.镇安柴坪镇余师村村委会副主任刘良国在精准扶贫中优亲厚友问题。
   2016年3月,刘良国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评定贫困户,违规将其亲戚姜某、方某纳入贫困户,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纳入的贫困户资格已剔除。
   7.镇安木王镇米粮寺村村委会副主任汪平安套取产业补助资金问题。
   2016年11月3日,汪平安套取核桃和魔芋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并转移用途,支付核桃建园、管护等费用,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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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保护不力
  镇安4名村干部被追责处分
   华商报讯(记者 陈永辉)1月9日,商洛市纪检监察网消息,镇安县纪委日前通报4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米粮镇莲池村党支部书记李荣金、村委会主任刘德懿违法开山取石、破坏生态环境被追责问题。2016年11月,李荣金、刘德懿分别在该村一组油房峡、二组白龙洞开山取石,非法占用林地,破坏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西口镇宝石村党支部书记刘永汉、村委会主任熊英宽森林防火履职监管不力被追责问题。2017年3月3日,该村四组群众熊某,在烧荒草时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2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余元。刘永汉、熊英宽因森林防火履职监管不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永乐街道办北城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张志翔污染环境被追责问题。2016年12月,张志翔在从事养猪及豆制品生产中,未按规定采取污水净化措施,将猪粪便、生产污水、生活垃圾直排至大西沟河道,导致环境污染,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青铜关镇旬河村村委会主任李青剑履行“河长”职责不力被追责问题。2017年5月,该村河道挖沙情况严重,形成安全隐患,导致生态环境破坏,造成不良影响。李青剑作为村委会主任、村级“河长”,履行监管职责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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