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财政保障

2019年02月25日101未知admin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杨洋  实习生何碧媚 通讯员任宣、林洪演)为进一步推动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于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昨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十项举措”。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逸葵介绍《若干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并提出贯彻落实的要求。

  乡镇人大可配专职副主席

  在县级人大组织建设方面,规范了人大机关机构设置,明确县级人大可以设立法制、财政经济等专门委员会,健全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设立3个左右工作委员会,加上办公室等综合办事机构,形成“1+5”或以上的格局,明确“县级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少于16人”,切实解决“一人委”问题,并要求逐步将县级人大常委会专职组成人员比例提高到60%以上。

  在乡镇人大组织建设方面,《若干意见》明确设立乡镇人大办公室,配置单独的办公场所和必需的工作设备,明确各乡镇可以配备人大专职副主席,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要求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尚未设立街道人大工委的要在今年内全部设立。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享受与同级党政正职一样的岗位补贴。此外,还明确把县乡人大代表活动必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建立代表履职补助制度,各县乡要合理确定本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标准和代表执行职务的补贴标准。

  乡镇人大会议每年2次

  《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县乡人大会议制度,明确县级人大会议每年至少举行1次,时间不少于2天;乡镇人大会议一般每年举行2次,时间不少于1天。乡镇人大年初的人大会议侧重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等各项全年性工作安排,年中人大会议侧重检查人大决议的执行情况、开展专项工作监督等。《若干意见》还明确要健全议事规则,创新议事形式,完善审议程序,充实会议内容,着力提高会议质量,要求尚未建立电子表决系统的县级人大常委会要在今年内全部建立。

  《若干意见》还要求,地方各级党委要支持和保证县乡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每年听取1~2次人大工作汇报,每届至少召开1次人大工作会议,专题研究人大工作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梅沙临时工劳务市场
















Copyright © 2002-20191010资讯网 版权所有  浙ICP备8888888号 sitemap

联系QQ:3402123920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24 08:37:28
  深圳公明镇圳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深圳平湖人力公司  上海交响乐 春节消费可 迟到八年的 上海站开始 东方绿舟假 5000铁 上海工业三 市领导会见 国家安全部 上海内河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