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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明新区打出执行力建设组合拳

2019年02月20日93未知admin

    光明新区正迎来大建设、大发展黄金期,抓督查落实和执行力建设成为促进发展的利器。资料图片


    ■“提升执行力,实现大跨越“之上篇

    离2017年结束还有不到两个月时间,深圳光明新区督查室的在线督查系统里,932项重点任务每天数据都在不断更新。截至11月20日,2017年170项新区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按期推进率达94%。

    这些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不仅关系到当下新区群众的民生福祉,也影响到新区的长远发展。站在十年发展节点上,光明新区正迎来大建设、大发展黄金期。既有中山大学深圳校区、华侨城光明小镇、光明云谷、华星光电G11项目等重大项目落地,也在全力打好城市品质提升、安全生产等攻坚战,涉及到城市治理、产业发展、民生福祉等方方面面。

    抓督查落实和执行力建设成为光明新区促进发展的利器,是推动改革发展和民生改善政策措施切实落地见效的重要手段。光明新区通过刚性约束和正面激励的组合拳,促进执行力大提升,激发创造活力,推动各项事业顺利实施,满足新时期光明新区大发展的时代要求。

    协调解决问题成指挥棒

    2017年光明新区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共170项,包括重点工作110项、民生实事60项。

    “肯定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既保证督查工作面上的广度,又区分轻重缓急,找准重点,通过点上的突破实现面上的推进。”光明新区督查室相关负责人说。

    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成为光明新区抓督查落实的指挥棒。以2016年为例,全年跟踪督办了市和新区重点任务822项,督促落实了危险边坡治理、公明汽车站基坑整治、茅洲河干流和支流综合整治、打通“断头路”、轨道6号线和大外环高速土地整备、“拓展空间 保障发展”十大专项行动、深圳市派驻光明新区工作组移交问题等任务,尤其是涉及公共安全和重大项目建设的危险边坡治理、华星光电G11项目一期土地整备等工作,督查部门会同牵头单位,多次开展现场督查,建立每月跟踪督办的工作机制,促进了工作落实。

    近年来,光明新区的民生实事在项目内容、数量和完成情况上有较明显的变化。在2013年之前,民生实事被包含在新区年度重点工作中,但从2013年开始,该类项目开始单列出来,体现了其由隐性向显性的转变。这种由全面发展到按需发展的转变,显然更符合光明新区的发展现状和特征。此外,光明新区刚成立时从民生实事项目数最多的100项,经过精心提炼,浓缩为2017年的60项。

    光明新区督查室相关负责人解释,现在民生实事和重点工作可能有交叉的地方,有些重点项目其实也是民生实事范畴,只是涉及的项目更大、期限更长,“民生实事都是非常具有紧迫性的,跟老百姓的利益息息相关的。把民生实事单列出来,也更有利于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民生实事要落实,必须科学规划,有具体量化的指标”。

    对于重点民生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光明新区建立了重点民生实事督查机制,针对关系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和办事处推动解决,并定期回访办理结果,将办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提出分析建议。

    部门“小督查”

    升格全区“大督查”

    主干道鲜花盛放绿树婆娑、社区环境变得整洁配套更完善……这是光明新区2016年启动城市品质提升行动后带来的变化,至今仍在持续推进。该项工作涉及到办事处、社区、发改、城市建设、城市管理、规划、交通、审计等多个单位,需综合施策。

    城市品质提升行动形成了区、街道、社区三位一体的综合治理模式。新区成立了城市品质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分管负责人亲抓严管,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通过“行走光明”发现问题,现场落实整改;设立36个社区城市品质提升专责小组,将执法力量下沉到社区,基层社区执行力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有效解决;并首创组建1500人的市容环境社会监督员队伍,广泛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治理。

    城市品质提升行动是一个将部门“小督查”提升为全区“大督查”的典型例子。光明新区把督查工作机制、队伍和平台作为“大督查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了系统督查机制。

    光明新区建立了新区、各部门、办事处三级督查责任体系,形成大督查工作格局。制定了《光明新区督查工作规范化手册》《光明新区督查绩效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督查督办、考核激励等25项制度,从区级层面明确了抓执行力建设的规范和刚性约束。各部门、办事处由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带头抓督查落实,其他领导按分工负责分管领域的督查工作;各部门、办事处内部科室具体做好工作落实的基础性工作。

    一支覆盖新区各部门、各办事处、市驻新区各单位共231人的督查队伍由此形成,各单位指定1名分管领导、办公室副主任和2名督查员负责具体工作,同时把新区领导联络员纳入督查网络,与督查室建立联动机制。这一责任体系上至领导,下至科室和工作人员,每一级、每一层次都有明确的督查职责,从而把督查工作由督查部门的“小督查”提升为全区的“大督查”,有效促进了执行力的提升。

    同时,新区督查室正研究借助第三方机构力量对新区民生实事进行全过程督查,探索有效的督办方式,破解督查专业和人员力量不足的难题。

    “结果督查”向

    “过程督查”转变

    位于光明新区新湖办事处的中山大学深圳校区项目部现场入口,有一块大电子显示屏幕,每天不断滚动着内容,对各工作小组进展进行通报排名。这给大家拧紧了一根弦。“有一种你追我赶的紧张氛围。”一位参与中山大学深圳校区土地整备的工作人员说。

    光明新区坚持把督查与监察联动、绩效考核作为促进各单位全面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新区建立了政务督查与行政监察联动机制,完善了《光明新区政务督查与行政监察联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联动制度、移交方式、资源共享方式等8个方面内容;按照《光明新区督查绩效管理办法》明确的标准,对各单位抓督查落实的情况进行考评,客观反映各单位工作的质效。

    牵头单位、督查部门、纪检部门之间的联动制度,层层递进,构建起了层级督查机制。一是由牵头单位对工作事项进行一次督查,对于进展缓慢或需协调的事项报送督查室进入二次督查,督查室对重点跟进后项目仍滞后的,移交纪检部门开展问责;二是按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推行分类督查工作机制。建立了重点任务督查项目库,更加突出督查重点。

    周莉是新区城市品质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每个月她要和同事下去社区两三次,一次连续好几天,有时要会同新区督查室一起行动。“我们的原则是要坚持一线督查制度,尽量避免单纯在办公室里打电话、要材料,要主动走出去调查了解,掌握第一手真实材料。比如督办打通“断头路”项目,项目究竟进展到何种程度,光听口头介绍,印象并不深刻,有时也不一定符合实际。”光明新区督查室相关负责人说,还要让“结果督查”向“过程督查”转变,“已经落实的查效果,正在落实的查进度、没有落实的查原因。新区督查将重点放在查上。”

    以新区督查室为例,每周都要单独或者会同项目责任单位深入项目现场,查看进度,排查问题,对重要问题及时协调部门领导研究解决,难点问题督促责任单位报告新区领导召开协调会,明确推进方案,有效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展,提升了督办效果。今年以来,共对打通“断头路”、危险边坡整治、城市品质提升、文明城市创建等25项重点项目,采取实地调研、查看资料、回访复核等进行多维督查,及时发现并督促解决存在问题。

    对于步入发展加速期的光明新区来说,督查工作不仅是促进发展的利器,也是一架沟通服务的桥梁。通过督查介入,新区各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已形成“分解立项、逐项督查、逐项反馈、跟踪到底、务求结果、全面落实”的督查工作新机制。

    撰文:柳艳 张学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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