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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瓶饮料中“一元换购”奖兑奖期去年截止 生产期是今年

2019年02月20日126未知admin

黑圈内兑奖日期已截止

  瓶盖处生产日期是今年3月本组图片新文化记者邓胜男摄

    

A05版

  新文化讯(记者 邓胜男) 买的饮料中“一元换购”奖,却发现兑奖有效期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又看到饮料的生产日期竟然是2018年3月,真是让人一头雾水。22日中午,遭遇此事的长春市民李先生通过微博表达了不解。


爆料

网友:奇葩兑奖时间

  “荔枝饮料‘一元换购’活动截止日期为2017年年末,可饮料的生产日期却为2018年3月,这是什么鬼?难道拿去年的饮料重新打个日期继续卖的吗?”3月22日中午12点11分,网友李先生通过微博质疑了荔枝饮料“咔汽荔枝汽水”,生产日期超过“一元换购”兑奖日期的情况,该款饮料是在黑水路批发市场附近的一家地下美食城的水吧购买的。评论区的一位网友猜测饮料商可能只是没有换模板。

  新文化记者在随文上传的图片中看到,瓶盖顶端有“一元换购”字样,瓶盖侧面有生产日期,能清楚地看到生产日期为2018年3月,在瓶身标签的兑奖说明区域显示的兑奖有效期为“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底端有“吉林伊兴源公司对中奖瓶盖真实性及有效性拥有查验权和决定权,最终解释权归吉林伊兴源饮品酒业有限公司所有”等字样。

  22日晚,记者联系到了网友李先生,李先生表示,当日中午他去黑水路批发市场附近的一家地下美食城就餐,其间在美食城的水吧买了“咔汽荔枝汽水”,“我拧开瓶盖看到真的中奖了,可以花一元再买这么一瓶。不过我喝了一半发现问题,饮料生产日期超过‘一元换购’兑奖日期。”李先生并没有去水吧兑换饮料,“截止日期是2017年,所以我就没去。当时就怕是假冒伪劣产品,或者是涂改了生产日期。”


记者踏查

发现此款饮品

  23日上午,记者来到黑水路与东二条街交会附近的地下美食城,在美食城的一家水吧买到了此款净含量为600ml的饮品。瓶盖处显示的生产日期是2018年3月1日,兑奖区域与李先生上传的图片内容相同,兑奖有效期也截至2017年12月31日。

  水吧收银员表示,他并没有注意到此情况,“一般都是进货的时候厂家会告诉我们活动结没结束,反正之前找我兑奖的我也给兑了,但超没超兑奖时间我不记得了,厂家也没说不算我兑出去的换购奖。具体情况不是很清楚。”

  随后记者在该美食城的另一家水吧也看到了此款饮料,生产日期也超过了“一元换购”兑奖日期,“这个都是正规渠道进的货,不存在假冒伪劣。我还没发现这个情况,不是很清楚。”

  走出美食城,记者又踏查了附近的中小型超市,发现在一家连锁超市有售卖此款饮料,净含量600ml瓶装的依旧存在生产日期超过“一元换购”兑奖日期的情况。不过记者在超市发现了净含量2L的大瓶装,大瓶装饮料的活动为“壹元乐享”,规定“即日起,凡购买活动促销装产品,揭盖发现盖内印有‘壹元乐享’字样,凭完整中奖盖就近选择‘咔汽’荔枝饮料销售点,以壹元的价格即可换购600ml荔枝饮料壹瓶。”兑奖有效期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超市工作人员也表示,并不知此款饮料的兑奖情况,之前未曾发现。


饮料商家

挂断电话后再不接听

  随后,记者拨打了该款饮料的兑奖活动咨询电话,工作人员接电话后承认是“咔汽荔枝汽水”的生产商,当记者咨询兑奖事宜时,对方随即挂断了电话。之后记者多次拔打该咨询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律师

经营者不得误导消费者

  针对此事,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张群松律师表示,李先生购买的荔枝饮料中“一元换购”奖意味着当饮料的购买者获得“一元换购”瓶盖时,中奖者有权决定是否进行饮料的兑换,在其提出兑换的承诺时有奖销售的组织者即应当向中奖者以一元的价格交付饮料。此事中饮料商所注明的兑奖期限早已超过,因此即便中奖者提出兑换的要求,也会因兑奖的履行期限无法达到而对有奖销售组织者交付饮料的行为不产生约束力。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保障法》可知有奖销售的组织者可能因不规范的销售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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