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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天事故多 摩托车追尾电瓶车

2019年02月21日180未知admin

  华龙网12月26日14时讯 这几天,重庆阳光明媚,早上早起出门的上班族就要谨慎了,大雾时开车能见度低,突发情况较多,这不,一大早就出了好几趟警。

  2017年12月19日天气有雾,能见度不足100米。早上8时10分许,在白彭路三三一路段,一辆电动车追尾一轿车,车损较小,无人受伤,系电动车全责;8时30分许,西彭元明三小路段,一两轮电动车转弯时与直行一辆普通两轮摩托车发生擦挂,造成电瓶车驾驶人轻微受伤,现已无大碍,系电动车全责。据事故当事人称,事故发生时雾很大,自己都没有注意对方车辆,当发现时就已经撞上了,幸好损失都不大。

  交巡警在此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大雾天气,驾驶人看不清前方和周围的情况,致使估计车距、车速不准确,对交通标志、路面设施识别产生困难,导致驾驶人产生犹豫、疏忽、甚至是错觉,容易造成事故。当遇到前方堵塞,由于雾气阻碍视线,目标轮廓清晰度下降,大部分驾驶人往往采取措施不及,容易引发碰撞事故。此外,由于受到局部小气候环境的影响,即使是同一条公路,不同路段的雾气程度也可能有所不同,驾驶人很难根据各路段不同的能见距离及时调整自己的车速和车间距。尤其在冬季,雾水会在道路表面形成一层薄冰,附着系数下降更为明显,使行驶车辆的抗侧滑能力、制动能力都较平时大为降低,容易出现制动距离延长、行驶打滑、制动跑偏等现象。还有一些驾驶人缺乏在雾中行车的安全意识,在事故发生或车辆抛锚后,不及时转移到安全地方,而是留在车内或在现场查看车辆损失情况,结果被后车再次撞击。在雾天,车辆应减速行驶,保持车距,打开示警灯和防雾灯,发生事故后应在事故地点相对较远的距离摆放警示标志,提醒后车,快处、快撤。

责任编辑:张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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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QQ:3402123920   最后修改时间:2019-11-29 08:4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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