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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老板篡改文件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获刑罚

2019年02月19日395未知admin

  正义网海口10月13日电(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王伟鹏)为了销售图书,海口市一家商务服务公司老板鲁某竟篡改海南省委宣传部的文件,冒充宣传部工作人员要求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南省高级体校等单位征订图书。此案由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 美兰区法院依法判处鲁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据了解, 2015年4月间,海南省高级体校工作人员接到自称海南省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还传真了《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关于认真组织好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并附有征订安排表。省高级体校以为是省委宣传部要求订的,他们便订购了《法治热点面对面》等5种图书共1128元。但随后对方寄来的发票却显示销货商是海口某商务服务公司。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等单位。这一伪造海南省委宣传部文件及冒充省委宣传部工作人员推销图书的事件引起了省委宣传部的注意,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2016年5月,海口警方对鲁某涉嫌招摇撞骗罪立案侦查。同年9月13日,鲁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鲁某交代,他了解到海南省委宣传部经常会向各机关单位发文要求征订图书,于是打起了歪念头。到新华书店购买了海南省委宣传部指定书籍,并借机向新华书店索要海南省委宣传部的红头文件。将该文件复印、篡改后在文末另附了一页订购清单,将《中国反腐新常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协调推进四个全面聚焦两会热点》、《2015全国两会热点专题讲座》图书列入订购清单,将联系人、传真、邮箱、联系方式全部改为自己的公司,之后传真给各级单位或部门,并电话推销,陆续有多家单位按照鲁某伪造的文件向其汇款订购图书。

  美兰区检察院认为,鲁某冒充海南省委宣传部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其行为已经构成招摇撞骗罪。另外,鲁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也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海口美兰区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鲁某有期徒刑10个月,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鲁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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