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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赔2千 余款肇事者分期还

2019年02月22日451未知admin

8月19日,华商报A05版报道了“共享汽车肇事无人赔,被撞车主无奈起诉”一事。近日,西安市新城区法院调解了此案,被撞损失除交强险承担的2000元外,肇事司机分期偿还剩余部分。据介绍,这是西安首例共享汽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7月7日,大学生小陆驾驶共享汽车与张先生的私家车相撞后逃逸,后小陆说没钱赔,共享汽车方面也没拿出解决方案。张先生自己花费5700多元修了车。随后他将小陆、共享汽车租赁公司以及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
   共享汽车租赁公司方面认为,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小陆若不逃逸,保险公司会正常理赔,但因为小陆的原因,造成车辆只能在交强险理赔范围内承担2000元赔偿,公司也是受害者。
   近日,西安市新城区法院韩森寨法庭调解了此案。法官表示,根据相关法律,出现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理赔,不足部分在商业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理赔,但如果存在肇事逃逸等情况,可不予理赔。因此,小陆肇事逃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经调解,保险公司同意承担2000元交强险财产损失。另外,张先生也接受小陆在3个月内分期偿还3767元维修费。 华商报记者张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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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QQ:3402123920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22 07: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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