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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南海基本农田每年补贴800元/亩

2019年02月24日513未知admin


    南方日报讯 8月14日,笔者从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获悉,经南海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2018年起,南海将提高基本农田财政补贴标准至800元/亩·年(含省补助资金15元/亩·年)。一般农用地(原非基本农田保护区在耕耕地项目,并纳入大部分的现状鱼塘,下同)财政补贴标准提高至400元/亩·年,所需资金由南海区财政统筹安排。

    据悉,南海区计划安排将基本农田财政补贴中的700元/亩·年补贴给基本农田土地所有权单位,其余100元/亩·年补贴给所在经联社;一般农用地财政补贴全部补贴给土地所有权单位。

    作为广东省首个出台基本农田补贴政策的县区,南海区早在2009年、2010年先后出台《佛山市南海区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区财政补贴试行办法》《南海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非基本农田保护区在耕耕地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明确南海区基本农田补贴标准为500元/亩·年(含省财政补助15元/亩·年);非基本农田保护区在耕耕地补贴标准不少于200元/亩·年,其中由区财政负担100元/亩·年,镇、街道财政按不少于1:1的资金配套。

    据统计,2010年至2016年,南海区共发放基本农田补贴70082万元,平均每年发放金额为10018万元,平均补贴面积为20.03万亩;非基本农田保护区在耕耕地补贴32605万元,平均每年发放金额为4657万元,由区及镇、街道财政各自承担2328.5万元,平均补贴面积为23.28万亩。补贴对象为全区履行基本农田保护职责的经联社、经济社,每年分别稳定在200个和1650个,占全区经联社、经济社的比重分别为89.6%和79.2%。

    李欣 龚晶 潘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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