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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中央:未批准设立青少年发展规划办公室等机构

2019年02月19日196未知admin

  原标题:声明

  近期,有机构以全国青少年发展规划相关名义组织研究课题申报并收取费用,团中央规划办郑重声明:

  1。 2017年4月3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中发﹝2017﹞12号)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国家级青年发展规划,并不存在“全国青少年‘十三五’发展规划”等所谓国家专项规划。

  2。 经上级同意,团中央设立了团中央实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协调事务(中青办发﹝2017﹞6号),该机构公章已在北京市公安局备案。我们没有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批准设立“全国青少年发展规划办公室”等机构。

  3。 团中央实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仅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和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开展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相关课题研究组织工作,未与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开展有关课题研究活动。

  我们对与此相关的侵权行为保留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追责权利。请社会各界不要轻信类似不实宣传,避免不必要的科研成果和财产权益损失。

  团中央实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 

  来源:共青团中央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桂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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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QQ:3402123920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21 12: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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