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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燃令”实施一周情况如何?8人违规燃放被邗江警方处罚

2019年02月18日244未知admin


    民警对禁放区域外的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检查


    【核心提示】

    2月1日起,《扬州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正式启动,我市主城区绝大部分区域进入“零燃放”时代。最严禁燃令实施一周以来,情况如何?记者获悉,截至昨日,邗江警方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8人,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4起,其中治安拘留6人,有效劝阻多起存在燃放烟花爆竹可能的行为。  

    回头看检查

    超市店主私留烟花被查

    昨日,记者从邗江区禁放办了解到,为解决宣讲禁燃令最后一米的问题,社区民警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走进居民家中,深入社区旅馆、饭店和群众聚集场所,张贴禁燃通告、发放宣传资料,签订相关责任状。针对一些饭店、酒店将承办的庆生、婚庆和聚会等,工作人员都会一一电话提醒,不可因任何风俗习惯或为营造气氛而燃放烟花爆竹。

    2月3号,四季园派出所社区民警了解到,辖区内武庄小区里有一名老人去世,考虑到在婚丧嫁娶方面,当地可能有燃放鞭炮的风俗习惯,社区民警在获取信息后的第一时间,配合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宣讲禁燃政策。老人的家人对此也表示理解,殡葬的全过程并没有燃放烟花爆竹。

    从1号到7号,针对禁放区域内,已经上缴经营许可证的原烟花爆竹零售店,民警也配合安监部门一一上门回访。“主要回访两个方面,一是再次检查店主是否非法存储烟花爆竹,二是检查店主是否有私自买卖烟花爆竹的行为。”在回访中,民警发现邗上街道的一家超市内,店主私留了十多个零散的烟花。据店主称,他是准备留着过年回老家,给孩子放的。因数量较少,民警对店主进行了批评教育后,收缴了所有留存的烟花爆竹。

    加大查处力度

    8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罚

    截至昨日,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8人,该8人均已接受警方治安罚款的处罚。

    2月3号上午10时许,北区一家商业广场举办开业庆典,在现场维持秩序的民警突然隐约听到一阵鞭炮声,还闻到一股浓烈的燃放烟花爆竹的气味。民警随即循声找去,发现在庆典活动搭的大背景墙后,一男子正在燃放烟花。民警随即将该男子控制住,并带回了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原来该男子是该商业广场内一家超市的员工,燃放烟花爆竹是为了营造气氛。目前,该男子被处以500元治安罚款。而对于将烟花爆竹从禁放区域外非法运输来的,江都一家烟花爆竹店的老板和驾驶员,因违法运输危险物质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2月6号上午9点多钟,汊河派出所接到市民举报,在邗江高新区的一家企业内,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接报后,警方迅速赶至事发企业。通过调查取证及走访相关人员,证实当天早上该工厂内确实燃放了烟花爆竹。据调查,燃放烟花爆竹的是该企业内某车间负责人和一名工人,因厂内新进一批大型设备,为图吉利,所以燃放了烟花爆竹。目前,该2人将面临治安处罚。

    管控禁放区域外围

    4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被查

    禁放区域内的工作一直没有停止,禁放区域外的117家烟花爆竹零售点的管控也不能松懈。

    2月3号,甘泉派出所对甘泉所有烟花爆竹店进行巡查时发现,一家烟花爆竹零售店超量储存了30箱烟花爆竹,派出所将该情况抄报给区安监部门,由安监部门核定该店储存量后,对其进行处罚。另外,安监部门将加大周边地区烟花爆竹零售点监管力度,坚决查处跨区域销售问题。公安机关将强化物流寄递管理,加大城区主要出入口等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查处非法寄递和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截至昨日,邗江警方共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4起,治安拘留6人。

    2月2号上午9时30分左右,蒋王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例行巡逻时,在蒋王建设大街附近一家超市门口,发现一辆小货车正在卸载烟花爆竹。但由于该车未经报备,也无运输烟花爆竹的许可证,驾驶员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通讯员 韩公宣

    记  者 支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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