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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 乌鲁木齐17名司机被处罚

2019年02月25日453未知admin

都市消费晨报、亚心网讯 (记者刘昕通讯员王洪超)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不给行人让行,这不是不文明行为,而是违法行为。8月3日,在首府交警展开的违法行为查处中,沙依巴克区西环中路的一处斑马线前,从早上九点开始到十二点,就有17名司机因为没有礼让行人而被交警拦停进行处罚。

当天11时40分,新疆晨报记者来到该斑马线处,执勤交警正在维持秩序。因为现场没有红绿灯,所以需要过马路的行人大多都会选择在车流量不太大的时候,通过人行道。

“这种情况下,机动车是要提前减速,然后遇到正在通行的行人时,要停车让行,但是从我们今天早上开始执勤到现在,并不是所有的车都能做到这一点。”现场执勤民警如此说道。

11时45分,一名没有礼让行人的司机被交警拦停,车辆停靠到路边后,司机下车时还不知道自己为何被拦下。“前面那个车走了,我是跟着他走的啊,怎么就被拦下了呢。”对于交警的拦停,这名司机显得有些茫然。

随后,执勤交警解释道“因为你没有礼让正在过马路的行人,前面的车过去了,可是你过来的时候,有行人在过马路,而且你看到行人之后没有停车,所以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听了交警的解释后,这名司机虽然觉得有些委屈,但还是在处罚单上签了名。

记者在现场的20分钟里,大部分的车辆在遇到行人时,都会减速或者停车避让,只有少数司机会坚持通过,而对于这些不予礼让的司机,交警都给予了现场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安全法》法律法规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时,未停车让行的,处以警告记3份或处以罚款20-200元并记3分。据了解,从当天早上9点开始到12点,三个小时的时间里,该路口一共有17名司机因为没有礼让行人而被处罚。

随后,记者跟随乌鲁木齐市交警支队宣传科民警李伟又来到了乌市扬子江路文化宫的一处斑马线前,这里因为有交通信号灯,所以机动车辆都能够严格遵守规则,而这个路口所存在的问题则是行人有闯红灯的现象。

“只要是在人行道上,即使是行人闯了红灯,那么机动车也要给行人让路,我们不能因为行人违法在先而不予以礼让,这样会有更大的交通隐患。”李伟说。

12时30分,一名女士在人行道红灯的情况下,穿过车流过了马路。当交警走到她身边时,这名女士说:“我知道错了,以后不会了,真的知道错了。”虽然行人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现场的交警依然对她进行了批评教育。

据了解,近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这其间就不乏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查处。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人行斑马线上,机动车需要停车给正在通过人行道的行人让路,但是依然有些驾驶员不遵守这项法律,这就要接受法律的处罚了。”乌鲁木齐市交警支队宣传科民警李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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