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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查处违法欠薪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019年02月22日108未知admin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联动查处违法欠薪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垫付工人工资现场

  自《刑法修正案(八)》设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全面治理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工作要求,多方入手采取措施,通过强化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协作,联动执法,严厉打击和查处了各种恶意欠薪行为,取得了较好成效,有效地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加强隐患排查,对欠薪企业提前预警

  当前社会经济转型处于推进期,企业经营成本上涨等压力仍然存在,一些不良企业采取不支付劳动者报酬又不解决问题的“老赖”做法,通过转移财产方式逃避支付,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报酬。这些企业经营者将问题推给政府,将矛盾推向社会。“欠薪不逃不匿”行为出现在部分企业中,劳资纠纷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也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种情况,龙岗区人力资源局通过全面推进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强化企业信息的采集,夯实欠薪预警制度,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印发了《关于建立企业劳动用工档案制度的工作意见》和《关于建立企业负责人约谈制度的工作意见》,对全区10人以上企业提前预警。

  在劳动用工档案分类过程中,根据企业情况分为“红、黄、绿”三级预警监控。拖欠税费、水费、电费或租金3个月以上;企业出现集体争议、群体诉求且涉及人数50人以上等企业,为红色预警企业。对于红色预警企业,该局及时约谈企业负责人,告知其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如刻意转移资产或拖欠员工工资可能会涉及犯罪,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把劳资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进一步落实上述“两个工作意见”,龙岗区实行领导分区包干负责制,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管辖区、明确职责、明确区域负责人。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要求全区各街道劳动办充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办人员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对辖区企业经营状况进行常态化摸排,随时掌握企业劳动关系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企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提前预警,将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劳动办人员对发现的违法欠薪企业,及时立案进行依法调查了解,向企业负责人发出《劳动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对存在欠薪经营者不逃不匿情形的,要展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调查,摸清企业经营情况,同时对隐患较大的企业经营者进行约谈,讲清楚欠薪的法律后果,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效果,有效地排除和减少了企业恶意欠薪事件的发生。

  创建打击恶意欠薪机制,规范操作流程

  为保障深圳经济特区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深圳市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对欠薪逃匿行为,由深圳市欠薪保障基金垫付,垫付不包括不逃不匿欠薪行为。针对不逃不匿新型犯罪,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根据实际情况,经过调研,积极与区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等部门多次沟通协调,在区委领导帮助下达成一致,并在深圳市率先联合出台了《龙岗区联合打击以不逃不匿方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工作意见》,形成联合打击以不逃不匿方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工作的长效机制,受到了社会的极大关注,得到了广大劳动者的一致好评。同时龙岗区人民政府印发了《龙岗区处理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应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使不逃不匿案件发生后先由区财政应急垫付有了规范性依据。

  为了统一办案标准和操作模式,龙岗区政府要求各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编写出台《龙岗区欠薪垫付业务操作规范》和《龙岗区应急专项垫付业务操作规范》等文件,规范完善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调查取证和流程,修订办案指引和文书范本。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认定、证据材料的收集、法律文书的送达、各职能部门之间的移送衔接等问题,确定了“统一流程、统一标准、统一依据”的“三统一”工作要求,实现各个部门打击欠薪犯罪工作的无缝对接。

  当前,以不逃不匿方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存在取证难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企业隐匿、销毁账目和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材料,以及抽逃、转移资金、虚假倒闭、恶意低价转让等行为。这些问题,都需要劳动部门人员去调查了解,掌握基本情况,搜集线索及证据。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加大对以不逃不匿方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为突出效果,龙岗区组织各街道积极开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业务培训,研究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精心挑选案例编写教案,规范操作流程,着力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

  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打击恶意欠薪合力

  龙岗区联合打击以不逃不匿方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工作意见明确了联合打击查处的案件范围,规定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2万元以上,或者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者,都在联合打击查处的范围内。同时建立联合办案、个案协调等机制,各街道劳动办在调查取证中一旦遇到困难,应及时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反映。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收到各街道劳动办的书面申请后,可随时提供协助,商讨问题解决的办法,指导并协同街道办对以不逃不匿方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审核街道劳动办的调查材料是否清楚完整,行为人是否有转移财产(包括厂房、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原料、产品或者流动资金等)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行为人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的,企业存在欠薪违法行为的,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有线索表明可能符合刑事追诉标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必要时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可向龙岗公安分局出具《商请龙岗公安分局提前介入或联合办理案件的函》,要求提前介入或联合办案,并组成联合办案组,依法推进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办理。

  据统计,2014年至今,龙岗区共查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事件223宗,立案117宗,法院判决30宗,有效地震慑了犯罪分子,保障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加强宣传力度,营造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社会氛围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积极发挥电视、报纸、网络、新媒体等媒体的宣传作用,及时将企业欠薪逃匿或不逃不匿入罪的事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通过收集整理近几年企业欠薪逃匿或不逃不匿的相关案件素材,会同街道办编印成册或拍成微电影、做成展板,在社区、工业区进行展览、现场咨询、送法进厂、以案说法、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放映。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还组织企业负责人进行工资支付政策法规和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法律宣讲,起到了很好的宣传警示效果。

  (易永想 戴煜 谢富泉)

  佰依渡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位于龙岗区吉华街道的深圳市佰依渡服饰有限公司涉嫌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具体情况如下:

  佰依渡公司未依法支付46名劳动者从2017年2月至2017年3月的工资报酬,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8.5万余元。吉华劳动办于2017年4月26日向该公司发出《劳动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该公司于2017年4月30日前支付拖欠的工资。经责令后,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

  据反映,该公司生产一直正常。办案人员深入调查发现,坂田某公司在佰依渡公司拖欠工资期间陆续支付20万元加工款给佰依渡公司,足以支付拖欠工资。另据物业反映,佰依渡公司将经营地方分租给三家企业,每月可收入约2万元房租。

  佰依渡公司拒不支付员工劳动报酬的行为已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其欠薪行为已涉嫌触犯刑法第276条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规定,龙岗区人力资源局于2017年8月2日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龙岗区公安分局于8月14日立案调查。

  海韵天姿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位于平湖街道的深圳市海韵天姿服装有限公司涉嫌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具体情况如下:

  海韵天姿公司未依法支付46名劳动者2016年4月至2017年1月7日期间的工资报酬,涉案金额为人民币35.8万余元。龙岗区人力资源局于2017年1月11日向该公司发出《劳动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该公司于2017年1月13日前支付拖欠的工资。经责令后,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据反映,该公司一直生产正常。该公司员工称,最近老板时常将成品或半成品的衣服搬走。办案人员调查发现,其有涉嫌转移财产的嫌疑。

  海韵天姿公司拒不支付员工劳动报酬的行为已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其欠薪行为已涉嫌触犯刑法第276条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规定,龙岗区人力资源局于2017年3月24日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龙岗公安分局于4月21日立案调查,5月10日,检察院批准逮捕企业负责人。现在案件正在处理中。

责任编辑:时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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