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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传闻,证监会明确“并购重组所做业绩承诺不可变更”

2019年02月25日568未知admin

21世纪经济报道

证监会对于并购重组政策,又作出新的窗口指导。其中要求,并购重组时所做的业绩承诺不可变更,不可调整;通过股东大会对已完成的并购重组约定的业绩承诺进行调整,也要被严控。记者了解到,相关业绩承诺是在上周监管层举办的保代培训会上释放的消息。

证监会也在8月4日的例行发布会上对这一消息进行了回应。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业绩承诺是并购重组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前的监管问答中已经明确了相关安排,重组方不适用业绩承诺更改。”

这一窗口指导的大背景,是近年来并购重组热潮背后呈现出的问题之一,即上市公司在并购重组过程中,对于被并购方做出了很多业绩承诺,但在并购重组完成后,这些业绩承诺很多发生了变化,不能兑现。

并购重组市场中,业绩承诺不达标的情况屡屡发生,但如果业绩承诺在股东大会上通过调整方案,那么重组标的方可以因此不需作出相应补偿或者减少补偿。

“股东大会大部分都被大股东主导,因此只要大股东投赞成票,那么调整方案大概率会通过。”一位券商保代表示,这个窗口指导也减少了大股东和标的方“合谋”套利的空间。他透露,不少标的方和大股东有抽屉协议,如果标的方因为业绩不达标而作出补偿,那么大股东利益也将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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