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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好生态背后的“绿色定力”

2019年02月18日129未知admin

    惠州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剑指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图为西枝江景。 

    中国生态文明论坛惠州年会举行了“市长热点对话”等主题活动。


    ■生态文明 绿色引领

    ——中国生态文明论坛惠州年会系列观察⑤

    “良法善治,构建绿色的现代产业体系,惠州以法治守护青山绿水,以法治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12月3日,中国生态文明论坛惠州年会落下帷幕,参与年会法治建设分论坛活动的与会代表们纷纷为惠州的“绿色决心”点赞。

    经济新常态下,如何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惠州交出了自己的答卷:通过地方法规和政策规划等方式为绿色生态保驾护航,截至目前,已陆续为一条江(西枝江)、一座山(罗浮山)、一个湖(惠州西湖)进行立法;善用法律红线守住生态底线,“十二五”以来全市环保部门共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超过1000宗,年均否决率超过10%;在全省率先制定实施市级低碳生态规划,探索构建GDP与GEP“双核算、双运行”体系……惠州,用自己的方式,坚定了一座城市“绿色定力”。

    首部地方性法规剑指

    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

    自从成为全省首批有地方立法权的城市后,2016年,惠州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剑指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

    惠州立法坚持的生态化、精细化、民主化、本土化四大理念中,“生态化”理念被放在第一位,这正好与惠州的绿色发展理念相一致。

    值得关注的是,从2014年开始的立法需求调研摸底工作,多方征求意见和建议,初步形成的包括20项地方性法规的本市地方立法项目库(草案)中,环境保护方面的项目占比甚大。这其中,又以西枝江水质保护的立法需求强烈。

    最终,经过反复听取意见建议,多次调研走访,结合惠州自身的发展,惠州最终将首部法规确定为聚焦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方面的法规。

    为一条江立一部法后,2016年底,惠州又着手为一座山立一部法,这座山就是素有“岭南第一山”和“中国道教圣地”美称的罗浮山。惠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惠州市罗浮山保护条例(草案)》,罗浮山有“法”保护跨出关键一步。上述条例涉及的保护面积307平方公里,条例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侵占罗浮山保护范围的土地,禁止进行违法建设。

    今年8月30日,惠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惠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草案)》,惠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建议,围绕西湖保护管理的具体问题,提高立法的精细化水平。

    为一条江、一座山、一个湖立法的背后,正是惠州这座城市对于绿色发展理念的坚守。惠州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坚持走一条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协同并进的绿色发展新路子。惠州深知,要更好地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必定离不开法治的支持,正是立法让生态保护有法可依,成为推动绿色化发展不可或缺的保障。

    年均否决逾10%

    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

    日前,国家环保部通报了全国74个大中城市今年前10个月空气质量状况排名,其中,“惠州蓝”入选全国十佳,位列第七。

    然而,进入这份榜单对于惠州市民来说已是平常事,因为从数据上看,“惠州蓝”不仅一路亮眼,还有愈来愈亮眼的趋势。

    2014年,惠州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0.9%,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98,分别比2013年上升5和6个百分点。

    2015年,惠州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7.5%,且每季度均排名全国74个重点城市前十。

    2016年,惠州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54天。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惠州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已接近世界卫生组织空气质量准则的第二阶段过渡目标值(25微克/立方米),这也是欧盟现行标准。

    擦亮“惠州蓝”名片的背后,是惠州为项目准入念起的“紧箍咒”。

    一家美国企业想在仲恺高新区投资一个2亿美元的项目,但污水排放标准达不到东江水域的区域排放标准,惠州对此予以否决。

    面对区域发展你争我赶的发展态势,惠州始终保持绿色生态发展“定力”:决不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求得一时的经济增长。

    严格环境准入。惠州强化总量前置审核机制,印发了《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新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坚决执行不符合环保规划和产业政策的项目不批、未取得排污总量指标的项目不批、环境风险难以防范的项目不批等“三个一律不批”。“十二五”以来全市环保部门共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超过1000宗,年均否决率超过10%,为经济建设把好了质量关。

    同时,惠州又创造性地实施了环保审批正负面清单制度。对列入正面清单的项目采用网上备案方式;对列入负面清单的项目,不得建设,各级环保部门不得审批其环评文件;对未列入“正、负面清单”项目简化审批程序。

    探索成为全省和全国

    绿色化发展样本

    看不见黑烟囱、闻不到刺鼻的气味……作为我省两大石化工业基地之一,惠州大亚湾石化区蓝天白云常伴。未来一两年内,数百亿元的先进石化产能还将陆续投产。但在“碳规”的约束引导下,石化区节能减排技术在国际领先,碳强度将逐年下降。

    惠州在全省最早制定实施市级低碳生态规划,以“碳规”引领绿色化发展,从源头上保护生态环境、控制和治理污染、合理有效利用资源。《惠州市低碳生态规划(2014—2030年)》提出,构建森林生态网络,增强碳汇能力等。

    从低碳生态规划的制定可以看出,惠州以规划找定力,理清绿色发展思路和边界。

    在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惠州很迫切且正在谋划形成关于生态环保以及绿色发展更加全面的制度体系和体制机制。实际上,今年惠州市政府工作报告已明确提出,健全绿色发展机制,严格执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评价制度,实施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审计,并探索构建GDP与GEP“双核算、双运行”体系。

    经济社会发展既要算“经济账”,也要算“生态账”,这是践行新发展理念的题中之义,也是“美丽中国”建设的大势所趋。眼下,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以及省市共建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的惠州,生态环境保持良好的同时经济实现较快发展,正扛起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担当”。

    当然,对比国际上一些产业生态名城以及部分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惠州仍然需要可借鉴的指标考核体系和统筹领导机制。特别是要成为全省和全国的绿色化发展样本,惠州很有必要在制度建设上大胆创新,尤其是在完善组织架构和考核机制上应当先行先试。这方面,惠州可探索成立绿色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尝试出台针对各级党政机关的绿色评价标准和绿色核算制度等制度,争取为全国积累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撰文:卢慧 摄影:王昌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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