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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西宁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解读

2019年02月20日298未知admin

  3月23日,西宁市教育局发布2018年西宁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解读。

  今年的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将继续实施好新生入学分班“零择班”制度,做到新生分班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各学校均衡配置任课教师,有效遏制择班的不良风气。同时,以义务教育学籍管理系统作为招生报名、录取分配的基础库,继续推进小学一年级(年满6.5周岁儿童)提前预报名登记进行学位申请和小学升初中网上信息采集制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有效甄别学生入学信息与分配条件,实现分配号与学籍号的有机统一,完成学籍管理系统与招生管理系统的无缝对接。

  此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还要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位供给和班额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不仅要做好学位供给工作,还要按照国家规定班额标准进行招生,确保2018年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目标,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教育行政部门将继续与国土测绘部门联动,运用航空影像数据和电子地图提高片区划分的直观性、科学性与合理性。针对热点片区学位逐年紧张现状,探索试行“学区户房”年限管理制度,从2016年起,凡同一住房已用于学区生源资格认定的在小学阶段六年、初中阶段三年内(同一监护人除外),不再作为其他家庭新生入学资格认定的条件。通过热点学校入学“户房”年限设置,有效防止房地产中介炒作学区房,遏制“以房择校”行为。

  2018年,进城创业和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西宁城区就读小学一年级的,法定监护人在西宁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且在西宁城区具有一年以上合法有效居住证(含适龄儿童),可向暂住地所在学校或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到招生计划未满的公办小学就读,与户籍适龄儿童统一编班、统一管理。

  据了解,本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还会实施义务教育招生虚假信息惩戒。教育行政部门将联合公安、房产等多部门对小学毕业生户、房等材料进行联审。若提供虚假证件,一经查实,西宁城区户籍学龄学生一律取消划片入学资格,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剂分配;非城区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取消到公办学校就读资格。(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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