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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多照对方优点 婚姻之树才能常青

2019年02月22日542未知admin

今年6月的一天早上,丹凤法庭办公室的门刚打开,一位30来岁的女子哭着进来了。她一进门就说:“我和他日子过不下去了,我要和他离婚,请法庭给尽快办理。呜呜——”我一看,原来是街坊村的李静(化名)。法官的身份让我习惯了倾听当事人的诉说,我静静地听她从婚前往事说到结婚、生子和现在的婚姻状况。
   李静不断数落着丈夫黄山(化名)的种种不是:“他现在变得和当初不一样了,成天贪玩不顾家,饭一吃人就不见了,不管我和孩子;他和街坊里那些三朋四友喝酒打牌,口袋里的钱一天也不知花哪儿去了;他不下地不帮忙拾掇家里,在家里也懒得和我说话,我说他两句就和我争吵,着急了还要打我……”很明显,在李静的眼里,黄山缺点多多,用她的原话说“黄山已经变成了一个‘拾不起’的男人了”。
   我问李静:“你以前也是这样子经常说他吗?”
   “以前的说三天也说不完,也就不说了。就说昨天,我交代他去做一件事,他竟然给忘记了,晚上我质问他,他说他给人帮忙没顾上,三言两语便又和我吵起来了。他这个人平常话虽然不多,但只要说上一句就像刀子一般戳人心,他骂我是疯子,不可理喻,还差点动手要打我。我当初真的是瞎眼了,怎么就偏偏嫁给了这样的男人呢,这日子,真真没法过了。”
   我连忙截住她的话,说:“这样吧,你先回去管娃,就你今天的诉说和咨询事项,我下来了解了解情况再给你答复。”
   利用休息时间,我到街坊邻里多方了解了李静和黄山的婚姻状况,知道他们的婚前基础(同学关系,自由恋爱)还算牢靠,结婚后家庭小日子也过得不错,只是一点,李静的个性开朗外向,而黄山话少内向,两人性格上有些差异,再加上锅碗瓢盆的家务琐事,难免发生争吵。
   过了几天,李静再次来到法庭诉说离婚的事,我告诉她离婚时要提交结婚证或结婚证明,没有这些证件法庭不能立案,她走时说把起诉手续办妥了会再来的。
   李静第三次来,我给她说这个案子法庭已经协调村委会按诉前调解办理,李静也表示同意了。不过这次我先打开了话匣,拿起一只纸杯子放了些茶叶,然后添上开水搁在她面前。看着杯中茶叶上下翻动,茶水也慢慢变了颜色,我说:“你和黄山婚姻的现状,就好比这杯茶水,他的缺点就如那杯中茶叶,你不搅动它,茶叶慢慢就会自然下沉,你下口喝也顺当;而如果你这样拿着水杯不停摇它,茶叶就会上浮下翻,你面前的茶水就会呈现浑浊和不能下咽。也就是说因为你的搅动放大了黄山身上的缺点,因此他这个人你就感觉越来越不能被你所接受了。”
   “依你说是我错了?我错在哪里,我没有变,而是他变坏了,我只想追求幸福的婚姻。”李静抢着辩解。
   “你看,长时间以来你一直抱怨、一再放大黄山的那些缺点,你们难免会发生吵闹,夫妻关系也难得融洽。再说了,人无完人,你不能老盯着他的缺点、过失过日子。黄山这个人会一套手艺活,很会挣钱,你们家庭经济也不错,他的功劳你是知道的。还有,他这个人吃喝嫖赌不沾边,平时话少不惹事,这样的好男人你打着灯笼到哪里去找啊?据我了解,你这个人口齿伶俐,在家中也常常是不依不饶的性格,凡事总要占个上风,一回两回他让着你,次数多了他只好躲着你。火山也有喷发时,偶尔他的言行过激也属正常,如果你继续放大他的缺点说事,量变到一定程度会向质变方向发展的。人家黄山人长得帅家境又好还有手艺,离婚了人家还愁找不到媳妇吗?”
   这回李静没有插话,一直低头仔细听着。那杯茶水,经过时间的沉淀,已变得清清亮亮的了,我说:“你看,这杯水,多诱人啊,你眼中他的缺点、错误,就好似那些沉下去的茶叶一般。没有茶叶那叫凉白开,喝到嘴里也没味道,而我说杯中茶叶似他的缺点,缺点也意味着他这个人也有个性,经像你这样的开水一泡,茶水就有了味道,你们的婚姻也就有了味道。你静下心来,让他的缺点沉下来看优点,或过滤、或忽视,才是最好的选择,你们的婚姻才能够幸福。”
   看起来李静已经被我说动了,我决定再加一把“火”:“我相信,当初你选择他,肯定有打动你的地方。”
   “他顾家,每个月挣的钱都交给我;他这人老实,从不出门拈花惹草;他脾气好,不管我怎么无理取闹,他一般都不会生气;他对我父母很孝敬……”李静脱口而出黄山的很多优点。
   我趁机说:“黄山的优秀,需要你戴上放大镜放大看,对他多一些欣赏,少一点埋怨,你们就会走出现在这种矛盾的状态。”
   过了几天,黄山突然给我打来了电话,说:“庭长,你给李静说了些什么啊?她变了一个人似的,现在很理解我。”
   我说:“没有别的,我只送了一个‘放大镜’给她,让她用‘放大镜’多欣赏你的优点,要不要也送一个给你?”
   “我一直都用着呢!”电话里,我听到夫妻俩欢快的笑声。
   【法官释法】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由此可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不是可以,是必须要调解。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能调解和好的就尽量调解和好,人们常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就是民意的体现。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谁没有缺点和优点?然而,婚姻中的男人女人,常犯这样的错误——无形中放大彼此的缺点,而忽视了相互的优点。爱她(他),就要包容她(他)。拿起婚姻放大镜,多照照对方的优点,也看看自己的缺点,这样的婚姻才会久长。
   丹凤县人民法院庾岭法庭庭长、一级法官、丹凤法院第一批员额法官 彭家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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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起官司,都有让人悲悯或痛斥的地方,仔细剖析会让我们反省和思考;每件讼案,都有法理结合的感悟或体会,冷静透析能让我们懂法且守法。“拍案说法”栏目邀请判案法官优选最有价值的典型案例,用专业的法律视角为您解析其中的法理,为受众普及法律知识。
   本栏目由华商报商洛记者站、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合办
   本期主持人: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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