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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法院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 法官释法讲理解邻里恩怨

2019年02月19日145未知admin


  天涯法律网讯(郭媛媛)9月21日,万宁市法院刑庭法官带领涉嫌故意伤害罪的3名被告人来到被害人林某文家中,向3名被害人及其家属赔礼道歉,当场结清3万元赔偿金,并签下《和解、谅解协议》。双方化干戈为玉帛,邻里关系得以修复。
  2016年8月19日22时许,林某文因怀疑其妻子杨某珠被被告人黎某帆勒索钱财找对方理论。理论过程中,林某文与黎某帆发生口角和肢体冲突。随后,黎某帆电话联系被告人黎某兴(黎某帆的胞兄)过来帮忙。黎某兴便纠集被告人肖某华等人一起驾驶1辆小轿车携带刀具赶到现场。到了林某文家后,黎某帆、黎某兴继续和林某文发生口角,随后黎某帆、黎某兴、肖某华从小轿车上各拿一把砍刀冲上去追砍林某文、林某端和林某乾。林某文、林某端、林某乾等人进行反抗,其中林某文和林某乾跑到家中厨房拿菜刀和黎某帆等人对打,林某端捡起黎某帆等人掉在地上的刀和黎某帆等人对打。在互打过程中,双方均受伤。经鉴定,林某乾、林某端的伤情属轻伤二级,林某文的伤情属于轻微伤;黎某帆的伤情属重伤二级,黎某兴的伤情属轻伤一级,肖某华的伤情属轻伤二级。

  今年8月1日开庭查明案情后,承办法官何君武了解到双方当事人之间是邻里关系,如果简单机械地下个判决,恩怨得不到化解,往后很可能会再起冲突。于是何法官分别找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以拉家常的方式深入了解双方发生矛盾的根源。通过释法讲理,被告方同意登门道歉以消除影响。针对被害人提出的5万元赔偿款,何法官向被害人介绍了被告人家庭经济不宽裕的情况,指出在打斗过程中被告人一方伤得比被害人一方严重,最终被害方同意被告方一次性赔偿3万元,并对被告方表示谅解,请求法院对3名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

  9月21日,万宁市法院刑庭法官带领3名被告人来到被害人林某文家中,主持赔礼道歉事宜。被告人黎某帆、肖某华、黎某兴向被害人林某端、林某乾、林某文及其家属进行赔礼道歉后,当场结清了3万元赔偿金。最后,双方还签下《和解、谅解协议》。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邻里关系得以修复,万宁市法院刑庭的精心调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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