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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这事 狱中的高官情妇几番动心思

2019年02月22日26未知admin

  原标题:为这事,狱中的高官情妇几番动心思

  12月8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发布了北京市高院对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情妇罗菲的驳回申诉通知书。

  罗菲的申诉,源于张曙光曾为其购买的一套房子。

  2014年10月,张曙光以受贿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罗菲出生于1981年,原中国铁路文工团歌唱演员。2015年4月,因犯受贿罪,被北京市高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罗菲(资料图)

  在张曙光受审时,罗菲出庭作证称,“2007年,张曙光给了其280万元,用于购买蓝靛厂南路39号院玫瑰御园的房产。”

  张曙光案判决生效后,2015年1月14日,北京市第二中院立案执行没收张曙光的财产。据执行裁定书显示,张曙光的财产刑被执行共计8项,其中包括查封、扣押、拍卖、变卖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39号院1号楼7层1-701室房产。

  2015年12月11日,北京二中院发出公告,依据生效刑事判决将对查封的涉案房屋进行评估、拍卖,责令房屋所有权人及占用人于2016年1月11日前迁出涉案房屋,到期不履行,将依法强制执行。

  “政事儿”(微信ID:xjbzse)注意到,在处置张曙光给罗菲280万购买的这处房产时,引发了争议。

张曙光

  北京市二中院在执行没收该房屋时,已在服刑的罗菲,以执行标的物即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39号院1号楼7层1-701室房屋系其名下合法财产为由,向该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停止对涉案房屋的执行。

  罗菲认为,购买涉案房屋的款项大部分属于其个人及其父母。

  北京二中院认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张曙光案刑事判决,已判明对在案扣押款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超出犯罪所得部分作为张曙光的个人财产,并入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项执行,且判决书所附《扣押款物处理清单》中列明了涉案房屋,故该院依生效判决对涉案房屋采取执行措施符合法律规定。罗菲称购买涉案房屋的款项大部分属于其个人及其父母,但其提交的证据均不足以证明该项主张,且罗菲在张曙光受贿一案中作为证人明确表示张曙光给其280万元用于购买涉案房屋,故对罗菲的该主张不予支持。

  最终,北京市二中院驳回了罗菲的异议请求。北京市二中院认为,罗菲关于执行程序中认为刑事裁判对涉案财物是否属于赃款赃物认定错误提出异议,实质上是对执行依据本身的异议,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等程序解决。

  后罗菲向北京市高院提出复议申请。

  罗菲申请复议称,原审裁定认定涉案房屋是张曙光案中被执行的财产是错误的。

  复议申请提出:

  一、在张曙光案中,罗菲与张曙光关于给其钱款数额的供述不能相互印证,且现金非特定物,无证据证明罗菲用于买房的现金就是张曙光给其的那笔特定的现金,债权与物权有别,即便要执行也应当是追回钱款而非没收该套房屋。

  二、在罗菲本人受贿罪一案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认定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到案,说明罗菲的其他财产应受到保护,法院也无任何理由再执行其其他财产。

  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对罗菲的相关起诉书中,并没有指控其名下的该套房产。

  四、罗菲作为独生子女,其父母不吝倾其所有积蓄、出资110余万帮助女儿购买该套房屋,且一直居住在该房中,如果法院强制执行,则其父母在北京将没有地方居住。

  2016年11月,北京市高院裁定,北京二中院认为罗菲异议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依法驳回其异议,并无不当,应予维持。

  对此裁定,罗菲又以在没收张曙光违法所得时,处分了罗菲名下房产,侵犯了罗菲及其父母财产权益为由,向北京市高院提出申诉,申请再审。

  今年11月30日,北京市高院向罗菲发出了驳回申诉通知书。

  北京市高院经复查认为,在张曙光案扣押款物中,有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39号院1号楼7层1–701室房屋一套,该房产系张曙光将其受贿所得款项交给罗菲后,由罗菲购买,并登记在罗菲名下。

  “关于该房产的购买情况,有张曙光的供述及你的陈述在案为证,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该房产实属违法所得,理应予以追缴;你现在称购买该房产时还有你及你父母的出资,但你就此并未能向本院提供相关的证据,本院对此无法采信,原判决对该房产的处理是正确的。”通知书称。

  最终,北京市高院认为,罗菲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不符合再审条件,予以驳回。

  “政事儿”(微信ID:xjbzse)注意到,张曙光和罗菲被判刑后,在今年都已获得减刑。

  今年7月,北京高院经审理查明,张曙光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符合法定减刑条件,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原判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变。

  今年9月,北京市一中院经过审理,认为罗菲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可予减刑。但鉴于罗菲系职务犯罪罪犯,对其减刑幅度从严掌握,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8个月。减刑后应执行期刑自2014年10月13日至2018年7月5日。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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