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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国商百货有限公司火灾处理结果通报

2019年02月22日453未知admin

    

B01版

   新文化讯(记者 邢阳) 2017年11月21日,长春国商百货有限公司东侧外墙发生火灾,过火面积50平方米,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13日,新文化记者从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了解到,该起火灾起火原因系吉林省君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工长杨景珂指使电焊工人郭志强违反安全规定,在大风天,无安全员保护的情况下冒险作业,由于电焊工人郭志强在电焊过程中电焊熔珠掉落在防水层下的苯板夹缝中,引燃了苯板及周围可燃物从而引发火灾。

  消防部门依法给予长春国商百货有限公司五万元的处罚,并对总经理王慧、经理助理秦峰、管理部经理王志国、保安课课长魏景华、消防控制值班人员于浩宇、消防控制值班人员李洪涛等6人分别给予500元的处罚。公安机关依法对引发火灾事故的电焊工郭志强及指使其冒险作业的工长杨景珂分别处以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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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QQ:3402123920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08 06: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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