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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五环内禁放烟花爆竹京郊十区也已划定禁放区

2019年02月21日256未知admin

  原标题:京郊十区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

  来源:长安街知事

  今年北京将迎来《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修订实施后的第一个春节,修订后最大的变化是将五环内区域全部设定为烟花爆竹禁放区,五环外的区域,由所属区政府根据其特点和生活、生产需要自行确定。

  日前,京郊十个区陆续发布了烟花爆竹禁放、限放的相关通告。记者发现,各区把辖区内的城区基本都划为了禁放区或限放区,同时把人口居住密集区也划为了禁放区,比如昌平将人口最为密集的居住区回龙观、天通苑纳入禁放。房山区将燕房组团(含燕山地区、城关街道)、长良组团(含拱辰街道、西潞街道、良乡镇、长阳镇)、窦店组团(含窦店镇)、阎村镇、新镇街道及各乡镇(街道)建成区范围全部作为禁放区。亦庄经济开发区全区列为禁放区。怀柔把怀柔科学城、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设为禁放区。

  此外,部分区还就禁放、限放区域拟定了征求意见稿,采纳公众意见,比如顺义、怀柔等。门头沟把军庄镇、龙泉镇、永定镇、潭柘寺镇等浅山地区划定为“禁放区域”。

  各区具体的禁放、限放区域划定情况如下。

  通州

  禁放区涵盖4街道3个镇

  通州禁放区域为东至潮白河(含潮白河)、西至通朝行政区域边界线、北至潞苑北大街(含潞苑北大街)、南至京哈高速路以北西集镇界、漷县镇界所围区域。具体为新华、北苑、中仓、玉桥4个街道的全部地区;永顺、梨园、潞城3个镇的全部地区;以及宋庄镇域内的潞苑北大街以南地区,台湖镇域内和张家湾镇域内的京哈高速路以北地区。这些地区是全年禁放。

  非禁放区为限放区,允许燃放时间为农历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7时至24时,其他时间不得燃放。

  顺义

  按重点道路顺时针划定禁放区

  顺义禁放区域为东至左堤路,西至京密路,南至通州、朝阳界,北至白马路。以与朝阳交界孙河大桥为起点,按照顺时针方向具体为:京沈路(顺义段)—顺于路—外环路—顺白路—白马路—左堤路—顺平南线—机场东路—壁富路—通州界。禁放区边界所涉及道路均含在禁放区范围内。这些地区全年禁放。

  限放区域为仁和镇、李桥镇、后沙峪镇、南法信镇、空港街道、旺泉街道、石园街道行政区域内除禁放区外的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7时至24时,其他时间不得燃放。

  大兴

  五环内区域全年禁放

  大兴辖区五环内区域全年禁放。

  大兴新城地区的林校北路以北、京开路以西、清源路以南、兴业大街以东地区为限放区,允许燃放时间为农历除夕至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7时至24时,其他时间不得燃放。

  此外,亦庄开发区东至经海九路,西至三海子东路,北至五环外环辅路,南至新南区南街的全部区域全年禁放。

  房山

  人口密集区域为重点禁放区

  房山禁放区域为燕房组团(含燕山地区、城关街道)、长良组团(含拱辰街道、西潞街道、良乡镇、长阳镇)、窦店组团(含窦店镇)、阎村镇、新镇街道,这些都是房山人口相对密集区。以及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等地点及其周围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这些区域为全年禁放。

  限放区域为周口店镇、琉璃河镇、长沟镇、韩村河镇、青龙湖镇、石楼镇的行政区域内。允许燃放时间为除农历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7时至24时,其他时间不得燃放。

  昌平

  城区回龙观天通苑都禁放

  昌平禁放区分为两大区域:昌平城区禁放区域西至G7高速,北至京通线以北200米,南至京密引水渠南岸,东至内环西路(包括整体路面);回龙观、天通苑地区禁放区域自温榆河、小沙河水库、南沙河沿线以南,至昌平区与海淀、朝阳、顺义交界处。禁放时间为全年禁放。

  门头沟

  浅山区划定为禁放区域

  门头沟把军庄镇、龙泉镇、永定镇、潭柘寺镇等浅山地区划定为“禁放区域”。与此同时,靠近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的城子办事处、东辛房办事处、大峪办事处等区域也被明确列为“禁放区域”。禁放时间为春节期间禁放。

  延庆

  划定了限放区和禁放点

  延庆限放区域为东至大秦铁路,南至东姜路—延康路—百康路,西至康张路—X011路—X022路—西丁路,北至团结路以内的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农历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7时至24时,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点按全市统一规定要求禁放。

  密云

  经济开发区和生态商务区禁放

  密云经济开发区和密云生态商务区在任何时间均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限放区域为鼓楼街道、果园街道、密云镇、檀营地区的行政区域内。允许燃放时间为(除禁放的地点外),农历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7时至24时,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怀柔

  科学城、雁栖湖生态示范区禁放

  怀柔禁放区域为龙山街道、泉河街道、怀柔镇所辖行政区域及怀柔科学城、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这些区域为全年禁放。

  限放区域为杨宋镇、北房镇、雁栖镇、怀北镇、庙城镇、桥梓镇、渤海镇所辖行政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7时至24时,其他时间不得燃放。

  平谷

  在去年基础上扩大了限放区

  平谷禁放区域为北二环路以南、平乐街至向阳南街以西、新平南路以北、西外环路以东区域,包含道路。平谷大街西沿线至平谷大街以南、洳河巡河路以西、顺平路以北、鲁各庄村西边界以东区域,包含道路;香墅湾小区。

  全市统一规定的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点位

  1。文物保护单位周边20米。

  2。车站等交通枢纽周边10米。

  3。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周边60米。

  4.35千伏(含)以上输电线路及变电站为禁放点,其禁放范围为输电线路两侧30米、变电站围墙外30米;在重点时段,对10千伏及以下输电线路及附属设施加强巡逻防护,以确保安全。

  5。一级、二级和三级医院为禁放点,其禁放范围为医院围墙外10米,其余的门诊所、药店等不属于禁放点;幼儿园、敬老院周边10米。

  6。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周边150米。

  7。重要军事设施周边10米。

  8。除《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外,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周边60米。

  9。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周边10米。

  10。电信、邮政、金融单位周边10米。

  11。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的禁放范围为其本身。

  12。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周边10米。

  13。建筑工地周边30米;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的禁放范围为其本身。

  14。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全部列入烟花爆竹禁放范围,其中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

  15。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禁放区域为其本身。

  16。市、区人民政府根据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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