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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骑电动车寻找目标抢劫 3少年犯抢劫罪分别获刑

2019年02月20日47未知admin


  天涯法律网讯(李娇萍)吉林籍少年孙某、海口少年杜某和琼中少年林某夜晚合谋骑车在路上实施抢劫,海口秀英区法院近日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孙某、杜某、林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
  去年7月的一天晚上,3被告人携带3把刀准备抢劫他人电动车。当晚,3人同骑一辆电动车寻找“猎物”,途中发现骑着电动车的被害人郑某,便尾随上去,伺机而动。之后在某门口处,杜某下车用手将郑某控制住,林某则负责抢走车钥匙,期间遭郑某反抗,孙某见状上前合力将郑某拉倒在地上,语言威胁未果后用脚踢。3人得手后,骑乘被害人的电动车逃离现场,郑某放在被抢电动车上的1部手机被林某送给他人。次日凌晨,民警根据被害人郑某提供的线索,将其3人抓获,当场缴获被抢的电动车,被抢的手机最终也被扣押。经鉴定,郑某被抢电动车价值2925元,手机价值701元。破案后,被抢财物已经发还被害人郑某。
  被告人孙某、林某、杜某案发时均未满18周岁。
  秀英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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