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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美兰警方迅速查处 一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案

2019年02月22日528未知admin

    本报9月11日讯(记者李云川)2017年9月8日,一段“海口龙舌坡城管打人”的视频在新浪微博上流传,引发网友围观评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美兰分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

    经核查,9月8日海口龙舌坡并未发生视频所描述的事件,该微博视频描述的事件实为9月8日发生在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一市场管理人员与菜贩发生冲突的视频(韶关市公安局“平安韶关网”已发布警务要闻)。

    9月9日,美兰公安分局海府路派出所将传播该视频的刘某(男,56岁,海口人)、袁某明(男,55岁,琼海人)、冯某芳(女,39岁,海口人)和胡某秋(男,58岁,江西新余人)传唤到案。据公安机关调查,该网络谣言的传播路径为:1.刘某于9月8日11时21分,在某微信群中看到一网友转发一段城管打小贩的视频,其感觉视频中的地点好像是在海口龙舌坡,没有核实也没有考虑太多,于11时32分将该视频转发到另一微信群中,并附上“龙舌坡菜市场情况”字样;2.该微信群中的网友袁某明又于11时42分将视频及文字转发到另一微信群中;3.该微信群网友冯某芳于11时48分将该视频及文字转发给胡某秋,请求胡某秋在其微博上发布,在胡某秋向其核实视频真实性时,冯某芳称视频描述事件发生在当天早上9时左右的海口龙舌坡市场,是其在海口某区做联防队员的弟弟拍摄;4.胡某秋以为属实,于是在12时10分将该视频通过其新浪微博发布,并配上“今天海口城管当街又打小贩,龙舌坡这个城管像‘土匪’”的标题。随后胡某秋得知该视频不实,将发布的微博信息自行删除。

    传播该视频的4名网友到案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经教育训诫,上述4人均深刻认识到错误,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深感后悔并写下了保证书。日前,美兰公安分局对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人刘某、冯某芳分别依法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袁某明、胡某秋两人经法制教育后放行。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网友: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制造、传播谣言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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