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长春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将调至1780元/月

2019年02月22日87未知admin

  1日,从省人社厅获悉,为提高低收入职工工资收入水平,自10月1日起,我省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其中,长春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至1780元/月。

  据了解,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划分为4个档次。其中,第一档为长春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第二档为吉林、松原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元;第三档为四平、辽源、通化、白山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前郭县、抚松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第四档为白城市区、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和其他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元。

  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施后,我省将加强对企业执行《最低工资规定》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清水河临时工派遣公司
















Copyright © 2002-20191010资讯网 版权所有  浙ICP备8888888号 sitemap

联系QQ:3402123920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22 16:28:18
  深圳公明镇楼村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华富劳务公司  秦皇岛市统 衡水市安平 工商局采取 今起冉庄地 沧州市盐山 千名教师访 卢龙县城乡 衡水市冀州 市主城区首 保定市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