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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不满2年又盗窃 乐东一男子获刑8年2个月

2019年02月19日209未知admin


  天涯法律网讯(张余武 马润娇)乐东黎族自治县男子吉某因抢劫被判刑15年,出狱后不满2年又盗窃珠宝店价值13万余元的金银饰品。省一中院近日二审维持一审判决,被告人吉某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2个月,并处罚金9000元。
  据悉,乐东男子吉某曾因犯抢劫罪,于2005年5月13日被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000元,2014年9月30日刑满释放。

  2016年7月13日,吉某驾驶一辆摩托车到琼中中平镇盗窃。吉某在吴某自家经营的珠宝店后墙处发现一楼工具房的窗户未上锁,便从吴某家后墙处攀爬进入一楼工具房内,拔掉房里的监控视频电源,接着使用随身携带的钳刀割断工具房通往厨房窗户上的三条铝合金防盗网钻入厨房,经厨房进入珠宝店营业大厅,将柜台里的部分金银饰品及玉饰品盗走。当日,吉某被民警抓获。经鉴定,被盗的金银价值为131548.08元。


责任编辑:时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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