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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首例!“执行悬赏令”传捷报 躲了3年 老赖遭群众举报被抓

2019年02月22日51未知admin


    昨天,举报人阿来(化名)来到邗江区法院执行局领到5000元奖励金。因为根据他提供的有效线索,该局执行法官前天中午赶赴泰安镇,找到了藏匿了3年的“老赖”刘某,并依法将其司法拘留。据了解,阿来是我市法院推行执行悬赏制度以来,首个因举报老赖而获奖的举报人,刘某也是首个栽在“执行悬赏令”上的老赖。

    公司借500万元不还

    担保公司代偿252.8万后起诉

    刘某,今年43岁,杭集镇居民,原来在泰安镇经营了一家工厂。2012年8月,扬州A公司与扬州B公司、刘某等人或公司签订《担保服务合同》。约定A公司为扬州B公司拟向江苏某银行的500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刘某等人及公司为该保证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并约定,如果扬州B公司不能归还借款时,A公司承担了担保责任,有权向刘某等人及公司追偿。

    同年9月5日,扬州B公司向江苏某银行借款500万元,约定还款日期为2013年9月3日,由A公司提供担保。同日,银行向扬州B公司发放贷款500万元。然而,借款到期后,扬州B公司未偿还借款。

    2013年9月9日,A公司与扬州B公司、刘某等人签订了协议,约定如果B公司、王某、刘某等人在同月13日之前,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的50%份额,A公司将放弃追究刘某等人或公司的全部连带反担保责任,否则,将依照合同追究刘某等人及公司的全部连带反担保责任。

    同月18日,王某等反担保人或公司履行了部分反担保责任,代偿本息252万余元。但刘某等反担保人未履行代偿义务,A公司按照保证担保合同约定,向江苏某银行代偿剩余贷款本息共计252.8万余元。

    2013年10月,A公司将B公司、刘某夫妇等人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B公司立即偿还A公司代偿的银行借款本息,刘某夫妇等人或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4年3月,邗江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B公司给付A公司代偿款252.8万余元及利息,并给付A公司律师费5万元;同时,判令刘某夫妇等人及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提出上诉,后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驳回上述,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老赖”夫妇人间蒸发3年

    然而,在判决生效后,刘某夫妇等人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置若罔闻。2014年9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但是,被执行人刘某夫妇等人仿佛“人间蒸发”,名下已无任何可执行财产,此前经营的工厂早已易主。

    从该执行案件立案到今年上半年,邗江区法院执行局先后10多次出动执行小组,到刘某夫妇的住处、工厂等地进行执行,均一无所获。其间,执行法官和申请执行人代理人通过调查了解到,刘某夫妇可能采取转移财产等方式规避执行,但苦于缺少有效线索,多次执行均扑空。该局局长张玉群表示,这起执行案件几乎成了邗江区法院执行局的一块“心病”,该局只要去泰安镇、杭集镇执行或者办事,都会去刘某夫妇可能藏身的地方进行调查,然而,一直没有收获。

    直到今年9月,该案出现转机。

    悬赏5000元找“老赖”

    群众举报,执行人员顺藤摸瓜

    9月8日,邗江区法院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一则执行悬赏公告,凡提供刘某夫妇下落并协助法院查找到位的,申请执行人自愿给予5000元奖励;凡向法院提供刘某夫妇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并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数额的5%比例予以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前天中午,邗江区法院执行局法官接到一个举报电话。对方称,他能提供刘某的行踪,并表示,刘某正在他原来的厂里工作。

    接到举报电话后,执行法官立即带领法警等人赶往泰安镇某工厂,到现场后,他们发现,该厂四周都有监控,且工人警惕颇高,一听是来找刘某,都三缄其口,一问三不知。

    为防止打草惊蛇,执行人员自称是刘某朋友,进入工厂,上楼寻找刘某,将其拦下。法官亮明身份,表明来意后,刘某顿时蔫了,悻悻道,“我晓得呢,迟早会有这一天。”在被带走时,刘某竟然交代员工,如果有客户联系他,就说他因为醉驾被抓走了。

    “老赖”归案后仍哭穷

    线索准确,举报人获奖5000元

    随后,刘某被带至邗江区法院执行局。在谈话室内,刘某刚坐下就开始哭穷,“我已经替别人(其他被担保人)还了不少债,我已经没钱了,现在也是在工厂给人家打工。”

    法官当天经调查发现,刘某现在所在工厂的法定代表人是刘某的驾驶员,但刘某作为一个“打工仔”,办公室却是单人办公室,且内部装修豪华。工厂院内停放有3辆豪车,都登记在刘某亲戚的名下。对于工厂和豪车,刘某坚称和自己无关。

    当天,因刘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法院依法对刘某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

    因举报人提供有效线索,帮助法院找到刘某,申请执行人代理人昨天上午将5000元奖励金送到邗江区法院执行局。随后,执行法官将奖励金全部转交给举报人。

    邗江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张玉群表示,下一步,邗江区法院执行局将对刘某进行进一步调查,如发现其有转移财产等行为,将会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全市情况】

    17名“老赖”被悬赏

    提供有效线索即可获奖励

    今年5月1日起,我市法院开始推行执行悬赏制度。截至目前,全市法院通过各自微信公众号共对17名被执行人发出执行悬赏公告,其中,部分公告中的奖励金以执行到位标的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剩余部分的奖励金明确为600元至5000元不等。市民可通过关注我市两级法院的微信公众号,查看执行悬赏公告的具体内容,并向法院提供举报线索。(涉案公司为化名)

    通讯员 谢东玥 方满华 记者 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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