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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济南市一览表(第十批)

2019年02月22日25未知admin

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十批信访件共计28件(来电15件、来信13件)。截至8月30日,已办结25件,现予以公开;正在办理 3件(其中槐荫区1件、高新区1件、历城区、历下区和市环保局联合办理1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开。

已办结25件案件中属实23件,不属实2件。办理情况:责令改正13家,关停取缔8家,立案处罚2家,罚款金额6.84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约谈1人、问责(诫勉谈话)4人。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济南市一览表(第十批)

                                                               ( 2017年8月30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 类别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1066      济南市市中区建设路78号鸿建花园:1.小区垃圾桶乱放,垃圾、宠物粪便遍地,散发臭味。2.小区有人种菜,用人粪作肥料,造成整个小区长期空气污染。3.冬季小区物业焚烧树叶,多次举报无果。市中区垃圾    1.居民所反映地址实为建设路75号院,小区物业为泰顺物业。
      2.小区内垃圾桶摆放不齐,绿地及路面有宠物粪便、垃圾,散发异味。少数居民利用楼前空地种菜,使用有机肥料,非人粪作肥料,有挥发性异味。
    3.经调阅资料发现,小区物业保洁人员在冬季曾经焚烧过树叶,四里村办事处工作人员已到现场纠正其错误,并对焚烧过的树叶进行处理。
      4.前期,市中区住建局针对反映的问题已多次出面调解,同时按照《济南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记入企业不良信用档案,做出扣分处理,通过济南市物业协会网站给予通报批评。
责令改正      市中区政府责成四里村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责令泰顺物业将院内垃圾桶定点摆放整齐,保持桶体清洁,全面打扫院内垃圾死角并清运完毕。
    2.做好对居民的解释疏导,组织人员清除菜地,运走有机肥料。责令物业公司对空地进行绿化。
      3.责令物业公司加强自律,保证冬季不再焚烧树叶,一经发现,城管执法部门将按规定严厉处罚。

21070      济南市平阴县安城镇近镇村村东侯某某开设的养鸡场,遭到村民恶意举报。济南市政府采取“一刀切”,已拆除养殖厂,造成养殖户经济损失。要求督察组查清真相。平阴县其他      1.鉴于该养鸡场距离村庄不足5米,异味影响较严重,且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和《平阴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对其予以关闭,安城镇已于8月17日将该养殖户在耕地上建设的2栋违法鸡舍全部拆除,其余5栋合法鸡舍予以保留。
    2.该养殖户已自行将5.1万只鸡全部出售,其拆除的鸡笼已全部转移,已于8月20日自行关停。



31095      济南市高新区德润天玺小区:1.小区北边有个渣土山,一直未清理,扬尘污染严重。2.小区东边有条臭水沟。3.小区南边有个垃圾站,正对小区,臭气熏天,要求迁走。高新区管委会扬尘、水、垃圾      1.德润天玺小区北边有个渣土山一直未清理,存在扬尘污染问题。2016年10月区城管局以公开招投标形式分8个标段确定了运输队伍,负责对旅游路以北渣土进行清运,此处为第四标段,共34万立方米,计划2017年底清运完毕。
      由于2016年11月、12月污染天气期间8次通知停止土石方运输施工,2017年元旦、春节两节施工单位无法召集车辆和驾驶人员等原因,清运工作未开展。2017年3月运输单位准备清运前期工作,4月份开始组织清运,进入6.7月份雨季无法清运,鉴于以上原因,实际清运时间为100天,清运量约15万立方。
      前期该地块施工单位已对裸露渣土进行过全面覆盖,随着渣土清运施工的开展,施工作业面非常陡峭高度达10余米,收工后再次覆盖防尘网存在一定难度和安全风险,很难达到边作业边覆盖的要求。
      2.小区东边的臭水沟的污水来源于西支沟与华奥路交叉口西南侧雨水口流出的小股污水。经排查雨水管网,发现有四处排污管道被私自接入雨水管道,四处排污口分别位于舜贤路与舜义路交叉口(全羊饭店)、舜贤路和东荷路交叉口(东城逸家)、舜华南路与华奥路交叉口东南角(东城逸家)、东城逸家东门.
    3.垃圾站位于南湖花苑北门西侧、德润天玺小区马路对面,原负责收集南湖花苑(南湖村旧村改造社区)垃圾,由保洁公司将此垃圾站的垃圾运往垃圾中转站,由于压缩箱使用多年出现故障无法使用,此垃圾站已于7月停止使用,现南湖花苑自行购置一台垃圾运输车,将小区垃圾收集自行运往舜华南路西侧垃圾中转站。检查时现场有少量垃圾。
责令改正    高新区管委会责成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采取以下措施:
      1.该渣土山防扬尘施工现状情况:一是责令运输单位使用符合标准的密目网对非作业面进行重新覆盖;二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对作业面进行覆盖完善;   三是施工场地内安装喷洒直径120米的自动喷淋设备,确保喷洒范围全面覆盖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喷淋; 四是在施工现场及周边道路安装环境监测系统,实时监控;   安排监管员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值守,发现违规问题立即停工整改;
      2.8月18日,已通过招投标聘请一家具备资质的专业队伍对该地块道路扬尘治理工作实行外包服务,确保渣土清运工作按要求正常、有序进行,控制扬尘污染,将于2017年底完成渣土山的清运工作。    
     3.8月22日,已将四处排污口当场截流并将四处污水管道接通至排污管道,现已整改完毕。
     4.8月21日将垃圾站已废弃的垃圾压缩箱迁走,并将该垃圾压缩站关门停用,同时对周边区域进行冲刷,问题已得到解决。

41096      济南市天桥区药山街道办事处新徐村,济南市中天泰富混凝土搅拌站,10个罐体裸露,沙石料任意堆放,车辆压坏新徐村道路,扬尘污染严重。搅拌站已列为违章建筑,但一直未拆除。多次向12345反映,未解决。天桥区扬尘、其他       1.济南中天泰富混凝土搅拌站环评验收时符合规定。该搅拌站内罐体等生产设施按规划布设,作业现场洒水、喷淋设备运转良好,运料车辆出站均清洗干净,存放砂石料的料仓全部按规定封闭处理。现场未发现砂石物料裸露、任意堆放以及出入车辆压坏新徐社区道路的问题。
       2.该搅拌站规划建筑面积4702.6平方米,实有建筑面积7502.6平方米,存在加建违建行为。
       3.经调阅12345热线投诉案件,2016年4月,区环保局曾对该搅拌站环境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已责令搅拌站整改。
责令改正       8月21日,天桥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环卫中心、区热线办和药山街道办事处立即到现场处置。
      1.区城管执法局当即向当事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拆除规划面积之外的2800㎡违章建筑。目前已经拆除完毕。
      2.区城管执法局、药山街道办事处责令其依照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区域及周边道路定时进行洒水降尘,切实杜绝扬尘污染。

51097      济南市章丘区圣井街道办事处蒋家村,山东省消防检测中心,距离居民区近,冒刺鼻白烟。多次向12345反映,未解决。章丘区大气、其他      1.山东省消防检测中心实际名称为“国家消防及阻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所下属单位,3号车间外墙与居民区最近距离为80米,2号车间烟囱排放口距离居民区最近距离为120米。根据山东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国家消防及阻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建设项目关于卫生防护距离的补充说明》确定,本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
      2.现场核查时未发现刺鼻白烟。该中心2号和3号车间主要是对防火材料的防火及阻燃性能检测,检测废气集中收集经文丘里喷淋+低温等离子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外排,经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编号SDFX-HJ2017年   第N222-10号)表明,该中心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
    3.经调阅2017年以来12345热线举报记录,有1次举报反映该问题,区环保局及时进行处理,也未发现刺鼻白烟,并按时回复举报人。
      4.该中心没有环评手续,目前处于停止检测状态。2015年9月份,该公司因未批先建投入生产,章丘区环保局对其实施过处罚。但该中心至今未取得环保手续,2017年7月份,区环保局局再次对其实施处罚,目前,处罚程序正在进行。该中心正在办理环保手续。
责令改正、问责      现场核查组责令该中心立即停产,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在取得环保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督促企业尽快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向环保部门报批。诫勉谈话1人
61129      济南市部分信鸽会员接到济南市政府被禁养家禽的通知。该信鸽是用于国家体育总局比赛的(需要养殖在鸽棚或者阳台上面饲养,属于中国信鸽协会管理,济南这边信鸽的主管单位是济南市体育局),该鸽子不是肉鸽是比赛鸽,被禁养认为不合理。济南市其他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8月3日印发了《关于印发济南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该通知主要针对常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但参照国家、省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法规、文件的表述未列出具体畜禽种类。部分区县在开展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时,将该通知发给位于禁养区内的2家信鸽养殖户,提出关闭搬迁要求。其他    济南市政府责成市环保局、市畜牧兽医局整改落实。
      市环保局、市畜牧兽医局查证信鸽不在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内,不属于常规畜禽。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三区”划分是针对常规畜禽养殖进行的,信鸽养殖不执行畜禽禁养区的相关规定。市环保局、市畜牧兽医局已联合向各区县政府(含管委会)下发《关于禁养区内信鸽等非常规养殖管理的函》,告知信鸽养殖户不在禁养区关闭搬迁之列,但要根据有关规定对信鸽养殖加强监管,杜绝环境污染,杜绝扰民。  

71141    济南市章丘区明水街道办事处福康社区22号楼楼下有一小吃店早晨炸油条,油烟污染严重。章丘区油烟    1.该小吃店为福康社区22号楼居民自有车库改造,属 于“住改商”。
      2.该业户经营者李某已办理营业执照,但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场核查时当事人未经营。
关停取缔      章丘区政府责成明水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环保、食药监、市场监管等部门采取下列措施:
      1.8月21日,下发《餐饮油烟扰民专项整治行动告知书》。
      2.8月22日,该业户申请注销营业执照,区市场监管局于当日为其办理了注销登记。
    3.8月23日,该业户将经营物品清理完毕,已关停取缔。

81169      济南市天桥区济泺路南村办事处,济南国棉二厂改建的二棉农贸市场及农贸市场外围违法建设的门头房,噪声扰民。多次向当地12345反映,噪声问题未解决。天桥区噪声、其他      1.二棉农贸市场所在地原为济南国棉二厂厂房,济南市商务局2009年批准建设,不属于违法建设。
      2.该市场周边私搭乱建部分,已于2017年6月份列入济南市第二批“拆违拆临”计划,现已拆除完毕。该市场外围现有的门头房均有济南国棉二厂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明,不属于违法建设。
      3.现场检查,白天没有发现明显噪音扰民问题。噪音多现于凌晨,多由市场南侧道路来往的运货车辆及市场货物装卸产生。
      4.经调阅天桥区热线办,共接收涉及该市场的交办件5件。区城管执法局、南村街道办事处均在办理时限内进行了处理,并及时予以回复。  
责令改正      8月21日,天桥区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热线办和南村街道办事处立即到达现场调查处置,并制定整治方案。
      1.严加巡查监督。由南村街道办事处对该市场内有生产加工的门头房进行巡查监督,严查产生较大噪音的生产作业行为,消除可能的噪声来源。
     2.强化规范管理。对市场南侧道路两端设置交通障碍物,每晚22点到次日凌晨6点禁止一切货车通行。在市场西侧、离居民楼较远的停车场指定统一卸货区,最大限度降低夜间噪声。
     3.南村街道办事处将进一步发挥城管网格员的作用,加大对市场外围进行机动巡查监管。

91174      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五环花苑小区北门西侧,有一家“回回香”烧烤店,油烟扰民、私搭乱建。要求取缔。天桥区油烟    1.“回回香”烧烤店环保手续不齐全,存在油烟扰民、私搭乱建问题。
      2.8月11日,天桥区城管执法局向该店下达了《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和《告知书》,并分别于8月14日、8月20日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关停取缔      1.8月21日,天桥区城管执法局联合无影山街道办事处对该店拆除店铺招牌、搬离炉灶、清理原材料;区市场监管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经营行为,该店于当日已关停取缔。
     2.天桥区城管执法局责令拆除临时搭建物并于8月21日拆除完毕。

101178      济南市章丘区明水镇侯家村村北,有两家做模具的小工厂,晚上进行喷漆、喷砂作业,气味呛鼻,噪声扰民,污水排到村里的街上和农田里。举报人反映存在地方保护,要求督察组亲自到现场核实。章丘区大气、噪声、水       章丘区明水街道侯家村村北两家企业分别为济南腾跃模具有限公司和济南平陵春磊模具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两家企业都因无环保手续,被责令停产。
     1.济南腾跃模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机械加工。产品为塑料模具,生产中无工业废水产生,正常生产时有四名工人,生活废水排入旱厕,现场检查时也未发现污水排放管口。无喷漆工艺,有喷砂工艺且建有密闭的喷砂设施,噪声源主要来自数控机床和喷砂设施。
     2.济南平陵春磊模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机械加工。产品为塑料模具,生产时无工业废水产生,正常生产时有五名工人,生活废水排入旱厕,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污水排放管口。企业无喷漆、无喷砂工艺,噪声主要来自数控机床。
   3.经区纪委调查,未发现地方保护的现象。
关停取缔    明水街道办事处对这2家企业采取了断电措施,并责令其于9月8日前拆除设备、清理现场。
111181      济南市市中区二七中街1号楼,楼下有14辆流动餐车,凌晨三点半开始炸油条,油烟、噪声扰民。督察组进驻后暂时停工一个月,举报人担心其死灰复燃。多次向当地12345反映,未解决。市中区油烟、噪声       1.2014年我市规范了一批便民早餐点并在《济南时报》进行了公示,该处早餐点在规范之列。早餐经营存在油烟、噪声扰民问题。
       2.经调阅12345投诉记录,2017年1至8月反映该处早餐点油烟扰民问题的投诉达13件,二七街道办事处已多次对该处进行规范管理。
关停取缔  市中区政府责成二七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8月11日按照市中区开展餐饮业油烟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对该早餐摊点下达取缔通知,8月12日进行了取缔。
      2.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安排人员盯守。加强巡查力度,发现违章经营,依法处理,确保不再反弹。

121186      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0号“体育嘉苑”小区,小区西邻十米左右的四层楼顶安装联通、移动的大型基站,辐射影响身体健康,要求拆除。历下区其他      该基站为联通、移动基站,已办理环评手续。审批文号为:鲁环审〔2014〕181号、鲁环审〔2017〕45号。其他      经检测,该基站周围电磁环辐射符合《电磁环境辐射限值》(GB7028-2014)中30-3000MHz频率范围公众暴露限值要求。8月27日已在区政府网站公示。
131194      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16号“中建文化城小区”的西门,2号楼楼下有一家“粉象啤酒屋”,无专用烟道,占道经营、通宵营业,油烟及噪声扰民,并使用煤气罐,举报人担心安全问题。历下区油烟、噪声、其他       1.粉象啤酒屋位于中建文化城小区临街商铺1-119号,属商业用房,无专用烟道。经营户自建排烟道并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该店因涉及油烟扰民和环境卫生问题,甸柳街道办事处于8月10日向其下达了《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该业户于8月11日自行停业整顿。8月22日区环保局对该商户油烟、噪声排放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油烟超标,噪声不超标。
      2.该商户存在夜间23点后在门前平台经营行为。该区域属于物业管理区,不属于占道经营。现行相关法规未对禁止通宵营业做出要求。
      3.8月22日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检查发现该商户存在消防器材不符合标准、液化气罐未设立瓶组间存放等消防安全隐患。
立案处罚、
    责令改正
 
       1.8月24日区环保局将油烟检测报告转交区城管执法局。区城管执法局针对该商户油烟超标排放违法行为,于8月24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济城执历下责改字〔2017〕第2811号),并进行立案查处(立案号:济城执历下立处字2017第***8号)
      2.8月22日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对该商户消防器材不符合标准、液化气罐未设立瓶组间存放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8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14820-126    济南天桥区南徐东路和新黄路西段积水相当严重,污水臭味熏人。天桥区水、气       1.南徐东路位于天桥区与历城区交界处,道路年久失修,坑洼不平。新黄路为市政道路,正在进行施工改造,因市城建集团(原滨河集团)更改施工方案,至今未正常施工。
      2.此件反映的区域位于老城区,地势低洼,且市政排水设施不配套,雨后易积水,给周边居民的出行造成影响。
责令改正      8月21日,天桥区政府责成区市政局、滨河指挥部、区环卫中心和泺口街道办事处立即到现场处置。
    1.8月21日晚,天桥区市政部门立即抽调排水设备将积水排干。  
      2.8月22日,济南城建集团组织施工队伍对坑洼路段进行铺垫、压实,已经完工。
      3.8月24日,市城建集团对此路段实施混凝土浇灌和铺设排水管线工程,预计9月1日完成。

15820-22      整个城市噪音污染严重,临街商铺、超市等门口音箱、外音喇叭,每天从早到晚叫个不停;广场舞音乐热烈的了不滴。济南市噪声      1.经调查存在部分商业区商家店庆或其他时候利用高音喇叭来吸引顾客,给周边住户造成较大影响;还有一些不法游商,在夜晚沿街播放录音招揽生意影响居民休息等。
      2.由于近年来居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注意锻炼身体的人越来越多,许多广场、公园、小区都会在清晨和夜晚大声播放音乐,吸引大批群众参与“广场舞”,导致附近居民无法正常休息,引发投诉。
责令改正      济南市公安局已制定下发《关于对沿街门店外置音箱、广场舞等产生的噪声扰民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的紧急通知》,采取以下措施:
      1.明确整治重点。以临街商铺、超市等的外置音箱、喇叭噪声扰民;广场舞音乐分贝较大,产生噪声扰民;其他可能产生噪声扰民等为重点,全力开展生活噪声集中专项整治。
      2.确定突出区域。对全市商业街、广场等区域进行摸排,并确定重点整治区域173处。
      3.强化检查督导。以重点区域为主,兼顾可能产生生活噪声的其他区域,全面开展不定时、不间断、循环式、地毯式的摸排检查。期间,市局成立工作组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确保整治成效。
      4.强化情况控制。固定专人每天整理汇总出动警力数、检查场所及区域家数、处罚家数、责令整改家数、罚款家数及金额、扣押设备数量等工作情况。
      截止8月24日12时,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先后出动警力1246名,检查各类生活噪音扰民点657处,责令整改172家,劝阻教育120人(次),下达警告68份,治安罚款2家,罚款金额400元,收缴暂扣音箱器材19台。

16820-51      济南市历城区仲宫办事处邱家村村北河道,村主任私自挖沙卖钱,破坏生态环境;村西有个私人翻砂厂,属于违章建筑,该厂靠近北河边,污水直排此河中,而下游就是济南生活用水水库。历城区生态、水       1.邱家村村北无挖沙情况,但是存在村民非法采挖鹅卵石的现象,该村村主任未参与采挖鹅卵石。
    2.村西翻砂厂未取得建设手续,属于违法违章建筑。
      3.翻砂厂的生产设备锈蚀严重,现场未发现生产迹象,不具备生产基本条件,未发现直排污水现象。
责令改正      1.仲宫街道办事处对采挖设备进行彻底拆除清运,并调集人力物力对河道进行整平。
      2.仲宫街道办事处按照有关规定,已经制定拆除方案,9月25日前对翻砂厂进行拆除。

17820-54      济南市济阳县孙耿镇以北,六一农场路口往西2公里处有一家石料厂,在基本农田中建设,无环评等手续。污染周围环境,损坏路面,已向当地政府反映,一直没有解决。济阳县大气、扬尘、其他      群众来信反映的石料厂名称为“济阳县合利新型建材厂”,位于104国道以西,济阳县孙耿镇时家村西北,六一路南侧,占地面积1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
      1.经济阳县国土资源局现场核对,确认该宗地为集体建设用地,符合孙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该厂已委托第三方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因涉及土地纠纷,目前尚未向环保部门报批。
      3.经现场查看,该厂加工车间在室内,室外存有物料,现场存在粉尘、噪音污染问题。
      4.六一路位于104国道以西,是一条从104国道通往齐州监狱(又称六一农场)的主要道路。因位于该石料厂西边的齐州监狱有多家企业,并有多处在建项目,对路面损坏是多方面造成的。
      5.济阳县共收到2次举报。一是今年6月份群众反映该厂砂石料无覆盖、有粉尘问题。当时,县环保局与孙耿镇采取了砂石料全部覆盖、洒水降尘的措施。二是8月18日群众向县国土资源局反映该厂无手续生产、污染环境、影响周围村民休息等问题。8月19日,县国土资源局针对其擅自占用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厂房的土地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护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予以改正,清除地上全部附属物,恢复土地原貌,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接到转办件时,该厂厂区正处于停电停产状态。
关停取缔、约谈、问责    济阳县政府责令孙耿镇、县国土局、县环保局采取以下措施:     
      1.对济阳县合利新型建材厂予以取缔,立即拆除,截止8月26日,厂房主体已全部拆除完毕。但因近期雷雨天气影响,工程进度较慢。济阳县政府责成孙耿镇加快进度,8月29日晚全部拆除完毕。
      2.针对“路面损坏”的问题,孙耿镇已与齐州监狱协商,由齐州监狱出资建设。目前正在制定道路建设改造方案,2018年10月底前建成通车。该项工作由县政府督促落实。
    3.对1名责任人进行约谈。
诫勉谈话2人
18820-60      济南市天桥区制锦市的酒楼和街道很多被改成商铺和菜市场,楼两侧违建一个很大的菜市场,导致烂菜叶等垃圾到处都是,有很大的腥臭味,油烟满天飞,居民向有关部门反映未见成效。天桥区大气、垃圾、油烟、其他      1.关于制锦市菜市场问题。2009年,制锦市街道办事处根据《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便民放心菜工程的意见》,设置了该市场,符合有关程序和规定。
      2.关于“油烟满天飞”问题,主要由道路两侧卖煎炸、烹饪食品的业户现场加工产生的油烟导致。2017年8月17日起,区城管执法部门对该菜市场从事食品加工类的7家店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这7家商铺现仅作售卖点使用,油烟扰民问题已经解决。
      3.该市场存在垃圾清运不够及时,水产经营户周边腥味较大等问题。
责令改正      8月21日,天桥区政府责成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环卫中心、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和制锦市街道办事处立即到现场调查处置。
     1.针对菜市场内海鲜经营业户所造成的腥臭味,由市场管理办公室督促水产品销售业户,保持低温保存水产品,并加强市场路面冲洗,及时清除异味。
     2.针对菜市场垃圾问题,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对业户加强管理,保洁人员由4人增至7人,提高保洁标准、加大清扫频次并延时保洁,防止出现垃圾清理不及时现象。同时,加大该市场内从事烹饪、煎炸的业户的巡查监督力度,消除可能的扰民油烟来源。

19820-66      济南市市中区杆石桥街道将拆违的垃圾掩埋在乐山小区南区17.18号楼之间的绿地上,严重破坏生态系统。拨打12345举报,至今未整改。市中区垃圾、生态、其他      1.乐山小区南区17号与18号楼之间原有一排违章自建的储藏室,面积约600平方米,被列入“拆违拆临”第三期第二批拆除台账,于2017年6月9日拆除完毕。此处违章建筑拆除前无绿地,拆除后及时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外运。拆除、清理过程中没有对地面进行挖掘,没有掩埋。垃圾清运后,杆石桥办事处对该处拆违后空地进行了硬化,铺设花砖。   
      2.2017年6月以来,12345热线共收到6次反映建筑垃圾掩埋问题投诉。杆石桥街道办事处对实名投诉的2名来电人均予以回复。



20820-67      济南市市中区二七新村中街36号院有两三家饭店,油烟很重,脏水乱倒。36号院内还有几家开“小饭桌”的,产生噪声污染,还有很多排泄物。市中区油烟、噪声、垃圾      1.“两三家饭店”和“几家小饭桌”,实际为位于一楼的两家餐饮户和一家“大家庭小饭桌”。
      2.两家餐饮户均未取得证照,无专用烟道。根据市中区开展餐饮业油烟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市中区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区食药监局等部门8月13日责令两家餐饮户关停取缔,近日发现两家餐饮业户存在擅自违规经营问题。
      3.“大家庭小饭桌”已取得食药监部门颁发的《校外托管场所登记证》〔济食药监餐饮(2015)109号〕,目前处于暑假停业期间;据附近居民反映,噪音源于小饭桌学生嬉戏打闹所致,现场未发现排泄物。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经过市中区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局、食药监局等部门督促落实,两家餐饮户已于8月21日清理完所有经营设施,关停取缔。同时,责令“大家庭小饭桌”加强管理,依规经营,不得噪音扰民、污染环境,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21820-68    济南市高新区东荷路王八盖子山上,有人在山腰上违法盖了两处平房。高新区管委会生态      违建建筑实际位于中领子山,该山体与王八盖子山相邻,建设公园管理房、防护监控中心、防护管理处、生态覆土建筑及停车场4栋砖混结构建筑,面积共计3765平方米。关停取缔      高新区管委会已于2017年7月将上述违建已列入拆违拆临第四期“分类处置”台账,此为公益性公园,计划后续补办相关手续。 
22820-70      济南市历城区唐王镇娄家村小清河南岸有一家大型农药化工厂,违法建设,一般在晚上生产,浓烟四起,气味刺鼻,污水直排到小清河内,周边反映多次未果,现在污水可能直接排入地下深井,前两年发生过毒气泄漏事件,给居民造成巨大损失。当地各部门不作为,为其充当保护伞,还有黑社会保驾。历城区大气、水、其他   1.该公司实为山东绿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违法建设部分属实,该公司除百草枯项目、氯化钾提纯项目、锅炉煤改气技术改造项目有立项手续外,其它项目无立项手续,无规划许可手续。无国土使用审批手续(。该公司有合法的安全生产、消防和环保手续。
     3.该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因煤改气施工,已处于全面停产状态。停产前因工艺要求24小时生产,不存在一般在晚上生产情况,锅炉已安装脱硫、脱硝、除尘设施,不存在浓烟四起问题。
     4.历城区环境保护局多次对该公司厂内及厂外周边进行排查,污水处理站在运行过程中散发轻微异味,但未发现气味刺鼻问题。该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委托山东正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厂界进行废气检测(检验报告正泽检字〔2017〕第HJ0174号),检测结果显示该单位厂界臭气浓度达标。
     5.该公司产生的工艺废水经过收集,再通过空中管道输送到污水处理站;生活废水和车问废水经过污水管道收集,进入污水处理站。工艺废水、车间废水和生活废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管道排放至小清河,不存在污水不经处理直排小清河现象。
   6.2016年以来,12345热线共转来该公司举报2件,省环保厅信访平台转来该公司信访举报2件,区环保局均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了处理。
     7.2017年8月16日、18日历城区环保局对该企业所有车间进行全面排查,厂内、厂外井水均未检出特征污染物(氰化物),不存在废水通过深水井排入地下的违法行为。
   8.2010年9月29日中午12:20左右,该公司车间外一N,N二甲基甲酰胺蒸馏釜曾发生爆燃事故,因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处置得当,未造成环境次生污染,未对附近村民财产造成任何损失。
   9.区监察局对区发改委、区国土资源分局、   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和唐王镇政府进行了调查,未发现有不作为和充当保护伞问题。
     10.经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指挥中心、刑警大队、治安大队、唐王派出所联合调查,该公司目前雇有四名传达员、保卫员。经调查均无犯罪前科,无其他保卫人员。近年来区公安分局也未接到过该公司涉黑的举报及110警情,也未办理过该公司涉黑案件。
其他      1.济南市国土局历城分局分别于2003年11月26日、2007年2月5日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济国土罚字【2003】347号、济国土罚字【2006】311号)。2005年11月,因违法建厂区车间工程,被区城管执法局处以50万元罚款。
   2.   区政府综合发改委、国土、规划三个部门对该公司违法建设事实,统筹安排在原址关停。同时结合济南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入园推进计划,协调该企业搬迁入园。

23820-71      济南市质量监督局办公楼四楼东面平台上安有中央空调机组,噪音很大,多次反映,未得到解决。距居民楼很近的市单位食堂,油烟直排。市中区噪声、油烟、其他      1.济南市质量监督局办公楼四楼东侧为济南市质监局职工宿舍,四楼平台上共有12台中央空调室外机组,2004年安装使用,老化严重,运转期间产生噪音。
      2.2016年以来,市中区环保局和六里山街道办事处均未接到涉及该噪音源的举报。据六里山街道办事处反馈,东侧宿舍居民曾多次向市质监局反映有关问题,提出意见。
    3.该食堂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存在油烟直排。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市中区政府责成六里山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及区环保局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责令该单位停用食堂、关闭中央空调,对12台中央空调室外机组进行技术升级改造,经检测达标后方可投入使用。
    2.2017年8月21日,区城管执法局针对该单位食堂未按照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罚,罚款五万元整。目前该单位食堂已停业整治。

24820-74      济南市长清区马上镇北李村的张某某在集体土地上建有旱厕粪坑,长期堆放垃圾,臭气熏天。此事于7月25日向镇环检中心郭某某反映过,但是未解决。长清区垃圾、大气、其他      1.反映的厕所气味大的问题:转办单中提到的旱厕为马山镇北李村村民张某某30年前所建的个人老猪圈,厕所正位于反映人后窗位置,确有臭味。此案件属于邻里纠纷,前期反映人已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根据长清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7)鲁0113民初1511号),要求当事人张某某对旱厕进行整改,并移除堆放的沙石。
    2.反映的堆放沙石的问题:张某某日常拾荒,其所居住的房屋内无处存放,厕所东侧堆有垃圾和部分沙石。
      3.反映的前期未解决的问题:前期反映人曾将问题反映至镇环监中心,镇环监中心、管理区等责成该村村委会多次给张某某做工作,要求其进行旱厕改造和移除沙石,但协商未果。
责令改正      1.张某某同意对厕所进行重新选址,将厕所门西移,错开反映人后窗,并连夜拆除厕所进行旱厕改造,已于8月23日24时完成改造。
      2.马山镇北李村负责帮助张某某将厕所东侧的沙石和垃圾全部清除,已于8月22日20时全部清除完毕。

25820-86      济南市槐荫区中建锦绣城一期1.6.7号楼底存在大量餐馆直排油烟,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槐荫区油烟       8月21日,区城管执法局、兴福街道办事处联合对中建锦绣城一期1.6.7号楼底商户进行检查,发现共有10家餐饮经营户,主要经营烧烤和炒菜,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私设的烟道直接排放。关停取缔、问责       槐荫区政府责成兴福街道办事处联合相关部门,于8月22日拆除10户餐饮户门头牌匾,采取断水断电措施,该条街10家餐饮经营户均于当日关停取缔。诫勉谈话1人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十批群众举报件共计28件,截至2017年8月30日已办结25件,正在办理3件,其中槐荫区1件、高新区1件、历城区、历下区和市环保局联合办理1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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