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实施新版医保药品目录 新增15种抗癌靶向药,提前实现新农合、城乡(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统一

教育频道 2019年02月19日494未知admin

  

本报乌鲁木齐11月14日讯记者李春霞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近日,我区发布并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新版药品目录共有药品2950个。  

   

据悉,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药品目录的工作要求,自治区按照“新旧药品目录平稳过渡,城乡医保整合平稳过渡,满足医疗需求”的思路,一方面,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药品目录;另一方面,结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将自治区新农合药品目录药品整合到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自治区2017年版药品目录包括西药1523个,中成药1427个(含民族药153个)。其中仅限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7个,仅限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4个。药品目录中西药甲类药品402个,中成药甲类药品192个,其余为乙类药品。  

   

据自治区人社厅医疗生育保险处副处长牟新伟介绍,自治区2017版医保药品目录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药品的品种数量有所增加,较2010年版增加了471种,增幅为19%;新增了国家谈判药,国家谈判成功的36种药品全部进入目录,包括治疗肺癌、胃癌、乳腺癌等15种抗癌靶向药,以及治疗血友病、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疾病药物,通过国家统一组织谈判,大幅度降低了药品价格,平均降价幅度达44%,最高降价达70%;整合了新农合药品目录,提前实现了新农合、城乡(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统一。目录调整后,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乡(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全部执行统一的药品目录,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双轨过渡期间,新农合人员看病可使用药品由原来的1400余种增加到2950种,用药的可选范围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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