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省高院出台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32条举措 力争3年根本遏制黑恶势力犯罪

2019年02月21日255未知admin


  天涯法律网讯(崔善红)3月7日,记者从海南法院扫黑除恶专题培训班上获悉,省高院制定印发《关于全省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力量调配、政策把握等八个方面制定32条举措,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确力争在三年内使我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实施意见》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个方面和全过程,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群众,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的新机制。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力量,形成强大合力。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努力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实施意见》在工作措施方面强调“八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力量调配到位、政策精准把握到位、个案指导到位、协作协同到位、纪律执行到位、重大敏感案件(事件)报告到位。
  《实施意见》就相关司法政策的精准把握提出12条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认真学习、准确适用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所依据的法律、司法解释和政策性规定,尤其要学深、学透2018年1月16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制定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原则,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定证明标准。要聚焦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不断强化程序意识和权利保障意识。要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各项诉讼权利,充分保障律师各项执业权利。严格按照庭审实质化要求,依法排除非法证据,规范法庭调查程序,真正发挥庭审的决定性作用。



深圳圆岭劳务外包
















Copyright © 2002-20191010资讯网 版权所有  浙ICP备8888888号 sitemap

联系QQ:3402123920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23 04:46:29
  光明新区观光路汇得宝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深圳南头劳务中介  纪念张之洞 省安监总队 市长王大虎 市眼科医院 秦皇岛开发 全州201 新时代笔山 南和县审计 沧州出入境 目前已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