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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欠薪“黑名单”企业将面临30项联合惩戒

2019年02月20日190未知admin

    中青在线北京12月1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桂杰)今天下午,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北京市政府在京举行仪式,启动全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集中宣传活动,同时启动全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表示,农民工作为我国产业工人主体,是推动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关系广大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关系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证广大农民工的辛勤劳动获得应有回报,是一项重大的民生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

    邱小平指出,随着2018年元旦、春节临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可能继续凸显。为确保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今天起到2018年春节前,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为重点,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他提出,要定期公布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典型违法案件,适时曝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对欠薪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今年9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将符合规定条件的欠薪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其他责任人列入“黑名单”,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明确了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等情况,应该纳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据了解,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人民银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30个部门联合签署印发了《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从限制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30项联合惩戒措施,使列入“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据了解,各级人社行政部门会对纳入“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履行工资支付规定情况实行动态监管。一是对纳入“黑名单”期间未改正违法行为或者期间再次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作出了期满不予移出并自动续期2年的规定。二是对于已移出拖欠工资“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再次发生规定情形的,再次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期限为两年。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这些失信惩戒措施的宣传力度,使用人单位充分认识违法欠薪将要付出的成本,进一步形成不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社会环境。”邱小平说,“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确保农民工拿到自己的辛苦钱高高兴兴回家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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