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兴振:营造良好环境深入推进检察人才建设

娱乐频道 2019年02月25日38未知admin

  “千秋基业,人才为先。”检察事业的长远发展,必须把实施“人才兴检”战略放在重要位置,大力造就一批又一批高素质的检察人才。在现阶段,检察人才建设有四个方面的问题值得深入研究和思考。

  人才建设关乎检察事业长远发展,需要高度重视

  当前,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给检察机关赋予了新的任务,提出了新的要求,高素质人才队伍的作用更加凸显,检察人才建设的重要性更加突出。

  一是职责所需。检察职业专业性非常强,需要检察人员具有相应的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随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推进,民法总则施行、三大诉讼法修改等为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广阔舞台和发展空间。目前,经济社会发展处于转型升级、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高科技和新类型、新领域犯罪增多,履行检察职能不仅要具备法律专业知识,还要具备金融、科技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只有大力培养一支复合型、专家型人才队伍,才能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二是群众所盼。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主法治的进步,人民群众的新要求不断增加,相应地,检察人员的办案水平、素质形象也必须随之提升,才能适应工作需要。在检察工作中,不仅要把案件办准,还要把案件办好;不仅要注重法律效果,还要注重社会效果;不仅要规范司法、文明办案,而且要释法说理、回应关切。要提高群众满意度、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良好形象,必须大力加强检察人才建设,使检察机关不仅成为明辨是非、定分止争之所,更是人才辈出、群英荟萃之地。

  三是形势所向。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已经全面铺开,各项改革措施正在逐步推进,特别是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改革,不仅强调检察机关要提高团结协作、整体办案能力,而且对入额检察官依法独立办案、依法承担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落实改革部署,要求检察人员必须按照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方向,统筹推进员额制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队伍建设,做到各安其位、各尽其责、各展其才。

  人才建设是检察工作的重大课题,需要正确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推进检察人才建设,必须树立科学的人才观。人才观内涵丰富,至少应当树立四种理念:

  一是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检察工作实践证明,高质量的工作需要高素质的人才。要进一步增强人才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业务建设与人才建设联系起来,采取优化环境集聚人才、搭建舞台激励人才、面向社会招录人才、内部挖潜培育人才等措施,着力在全省检察机关营造尊重人才、关爱人才的良好氛围。

  二是树立“人人皆可成才”的理念。从人才队伍的成长来看,多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相继招录了一批批高学历人员,其中不少在工作中发挥了骨干作用、在队伍中发挥了引领作用。另外一些虽然没有较高学历,但经过组织培养、自身努力,也在工作岗位上积累了丰富经验,在理论水平上有了一定提高。所以,在推进人才建设上,要有发展的眼光和辩证的思维,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不断充实、完善和提高自己,立足本职岗位,争当行家里手、业务尖子。

  三是树立“持之以恒”的理念。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人才成长是个长期过程,人才建设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在人才建设上,不能有短期行为,不能有投机心理,必须长远规划、长期经营,树立持之以恒的信念,努力抓出成效,多出人才。检察系统的业务专家、岗位能手,都是长期以来个人努力和组织培养的结果,是多年来一点一滴不断积累、不断提高的结果。

  四是树立“不拘一格降人才”的理念。学识渊博、堪当大任的,自然是人才,而那些在某一方面有所长、有专攻的,同样是人才。所以,在人才问题上,不能求全责备,不能论资排辈,不要一把尺子衡量,要有广阔的眼界和胸襟,结合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尽可能把每个人才都配置到最能发挥其特点和优势的岗位上去,以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人才建设有其自身规律,需要自觉遵循

  择天下英才而用之,关键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推进检察人才建设,至少需要把握和遵循以下规律:

  一是诚意聚才。首先要有爱才之心。在一个系统、一个单位、一个部门,不仅要有共同的事业来团结人,而且要用真情实意来打动人、用人格魅力来感召人。只有这样,才可能“一呼百应、群贤毕至”。其次,要有引才之策。针对专业化办案的需要,要探索运用公开选拔、挂职借用、定向培养、聘任制等方式,引进、培养办理金融证券、知识产权、网络安全、环境保护等案件的专门人才和检察技术、会计审计等特需人才;针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要拓宽从高校专家、优秀律师、知名法律工作者中引进人才的渠道。再次,要有用才之道。善于搭建平台、提供舞台,鼓励检察人员建功立业,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活力。

  二是学习育才。诸葛亮《诫子书》中说: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在当今知识爆炸、信息化时代,每一个人要成才,更离不开学习。检察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检察干警要胜任本职工作,成为行家里手,一方面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己;另一方面,组织上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围绕检察机关岗位素能基本标准,开展更符合干警实际和业务工作需要的专项实务技能培训,利用情景教学、现场观摩、跟班学习等模式,增强培训效果。

  三是竞争选才。人才成长的过程,就是相互竞赛、比学赶超、拼搏前进的竞争过程。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开展精品案件评选、业务能手竞赛、检察业务专家评审等一系列活动,涌现出了一大批全国、全省业务专家和办案能手。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不少地方实施了竞争上岗,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干警走上领导岗位。

  四是实干铸才。针对一些年轻干警出了家门进校门、出了校门进院门,虽然理论功底扎实,但缺乏实践经验的实际,通过定期轮岗、上挂下派、基层锻炼等形式,让他们在实践中经历风雨、增长才干。同时,人才都是干出来的,只有付出比别人更多的艰辛和汗水,才能有更大的收获和进步。

  人才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良好环境

  环境好,则人才聚、事业兴。可以说,人才发展环境的优劣已经成为人才竞争的关键要素。要把人才建设放在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努力营造有利人才成长、鼓励人才干事、支持人才创业的良好环境。

  一是组织环境。成才要靠个人努力,也要靠组织培养。首先要风清气正。风清气正才能出形象,才能出人才。其次要做好规划。要着眼长远、稳步推进,画好人才建设的“路线图”。再次要加强管理。通过专家评选、人才库建设等多种方式,真正把检察人才培养好、使用好。

  二是制度环境。人才建设需要一套严密、完备的制度体系。一要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构建以工作绩效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检察人才评价体系。二要健全选拔任用机制。加强人才的梯次培养,对具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要大胆重用,让其在更重、更高的岗位上磨练成才。三要完善人才流动机制。加强上下级院之间的交流、机关内部岗位之间的交流,为培养复合型人才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激励环境。要重视人才、重奖人才、重用人才,对于真正干事创业、作出贡献的人才,要在入额遴选、晋职晋级、记功表彰、提拔使用等关键环节予以适当倾斜。要大力宣传人才在检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大张旗鼓表彰,激发全体检察人员的成才意识,逐步形成“人人都想成才、人人都能成才”的良好氛围。

  四是关爱环境。要关心人才、珍惜人才,为其解决后顾之忧,用感情留人,用政策留人,把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落到实处。要包容人才、爱护人才,既用人之所长,也容人所短,既要重视成功,更要宽容失败,给人才充足的耐心,为人才发挥作用、施展才华提供广阔的天地。

  (作者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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