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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税则委员会:调整进口抗癌药品等税率
原标题:***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税税则委员会
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税委会〔2018〕49号
海关总署:
经***批准,***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税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药品列入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1,适用15%的税率。其中对按国家规定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抗癌药品,按货物税率征税。
二、将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2、3的税率分别调整为25%、50%。
三、上述调整自2018年11月1日起实施。
调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
***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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