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一户多宅”一律不得获准新宅基用地

2019年02月18日593未知admin

    据新华社贵阳12月3日电 (记者 李平)为节约农村土地,贵州明确对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或宅基地用地面积超规定,甚至将原有宅基地或宅基地上房屋出卖、出租、赠与他人的,农民再申请宅基地建房时,政府一律不批准。

    根据日前印发的《贵州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贵州对不同地理区域的农民建房做了面积规定,例如对生活在城市郊区和坝子(较为平坦地区)地区的农民,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30平方米;对生活在丘陵地区和牧区的农民,农户每户宅基地面积分别不得超过170平方米和200平方米。

    同时,对不符合乡村土地利用规划或农民申请新址修建房屋但未签订退出原有宅基地协议的,政府也一律不批准农民的新宅基地申请。


深圳蛇口劳力派遣
















Copyright © 2002-20191010资讯网 版权所有  浙ICP备8888888号 sitemap

联系QQ:3402123920   最后修改时间:2019-11-22 22:30:56
  观兰(澜)镇福民丹坑润塘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深圳福保劳务外包公司  明天有冷空 涞源县开展 市委书记郑 任县审计局 我市卫生计 涞源县召开 省政协发展 任县审计局 文化城乡行 文体办四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