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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委主任伪造材料骗肥料款获刑三年十个月

2019年02月25日405未知admin

  正义网来宾8月3日电(通讯员 肖飞玲 覃兰慧)来宾市兴宾区某村委主任张某利用自己既是村委主任,又是某家制糖公司蔗管员的职务便利,伪造材料骗取制糖公司肥料款21万余元。日前,由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涉嫌合同诈骗案,法院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张某犯合同诈骗罪,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据悉,犯罪嫌疑人张某在2013年至2016年担任某家制糖公司蔗管员期间,糖厂出台扶持蔗农政策规定,蔗农可向糖厂订购有机肥用于甘蔗生产,肥料款则由糖厂从蔗农下一榨季的甘蔗款中扣除。于是,张某便利用上诉政策监管的漏洞,伪造21户蔗农材料,通过虚构非蔗农订购或者超出蔗农甘蔗生产需要的方式,向糖厂订购有机肥。张某将收到糖厂提供给蔗农的肥料后,既没有按照规定将肥料发放给蔗农,也不支付相应肥料款给糖厂,而是低价转卖从中获利,造成糖厂无法从蔗款中扣除肥料款,损失达21万余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方法,骗取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应该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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