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凤翔(丁村)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评估机构报名的通告
海口市凤翔(丁村)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已列入海口市2017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该项目位于美舍河凤翔段中心,城区组团东南部边缘,分为南、北两个片区,东至城南路和美舍河,南至梧桐路,西至迎宾大道,北至凤翔西路围合范围。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令第59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等相关规定,因项目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户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协商一致分别选取南、北两个片区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现进入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推选评估机构程序,分别选出南、北两个片区各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进一步规范评估工作,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我局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报名加入到凤翔(丁村)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推选工作中,现将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房地产估价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无行业不良记录;
(二)评估机构在册拟参加本项目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三名以上(含三名);现场征收评估助理人员五名以上(含5名,不含估价师)。
二、报名材料
(一)公司简介(基本情况、公司资质及评估人员组成);
(二)资质证明(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
(三)法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无不良记录的证明(以行业协会公布为标准);
(五)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
(六)拟参加本项目征收评估的估价师及助理人员名单;
以上所递交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同时提交原件核验。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12日(接收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逾期将拒绝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龙华区政府办公区4号楼311#区房屋征收局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66775723;联系人:文伟,13807620769;周民胜,15103***2268。
经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评估机构,将发放评估机构入围通知书。
特此通告。
海口市龙华区房屋征收局
2017年11月8日
责任编辑:张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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