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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严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21天一共处理了11人

2019年02月21日340未知admin

  新修订《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12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公安机关依法打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截止12月21日,共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0起,处理违法人员11人,拘留2人、警告3人、罚款6人。

  碑林 开业和孩子过百日燃放烟花爆竹均被处理

  12月16日15时许,任某在碑林区经营的天月宫秦腔茶座,因开业庆典,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碑林分局民警带回询问。经询问,任某对违反《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炮竹安全管理条例》的事实供认不讳。警方依法处罚任某300元。

  12月20日11时 ,有群众报警称,交大三村老客栈酒店门口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民警赶到现场时,未发现有烟花爆竹痕迹。经了解,民警得知有客人给孩子在老客栈酒店过百日,在未经酒店允许的情况下私自燃放鞭炮。民警依法对老客栈酒店经理予以警告,告知其再不允许发生类似情况。

  新城 新店开业违规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被拘5日

  12月9日,公安新城分局太华路派出所警务站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八府庄园十字以东50米处有一个新开的餐饮店开张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家名为“鱼先生纸包鱼”的餐饮店前有大量已经燃放的烟花爆竹。民警立即将这家餐饮店的负责人靳某传唤到派出所询问。靳某介绍,他于12月2日在渭南市蒲城县购买了700余元的烟花爆竹后储存于店内,12月9日,餐饮店开业时全部燃放。靳某对违法储存、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民警依法对靳某行政拘留5日,并处500元罚款。

  未央 新店开业燃放烟花爆竹老板被处罚

  12月12日,公安未央分局接到报警称,未央区阁老门村有人燃放放烟花爆竹。民警迅速到阁老门村川湘人家的饭馆,由于饭店当天开业,为了庆祝燃放爆竹。这家店的负责人李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民警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行政罚款300元。

  浐灞 乔迁燃放烟花爆竹男子被处罚

  12月18日9时许,浐灞生态区浐河东路水岸东方小区三期14号楼楼下,男子周某为庆祝乔迁之喜,私自楼下燃放烟花爆竹4捆,被群众发现后向警方举报。经民警调查,周某对自己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警方依法对周某罚款300元。

  蓝田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男子被拘留

  12月9日,蓝田县公安局焦岱派出所民警联合蓝田县烟管办工作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蓝田县焦岱镇柳家湾村曹某经营的商店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经查,曹某共非法储存烟花30件、爆竹17件零2盘。蓝田警方依法对曹某行政拘留5日,并收缴了其全部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

  华商记者 卿荣波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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