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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补贴、奖励支持就业扶贫

2019年02月22日562未知admin


    本报9月5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了解到,日前我省出台多项就业扶贫政策,通过多渠道、多形式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到2020年底,实现新增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35万人,完成贫困家庭“两后生”(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贫困家庭中的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4.5万人,通过就业创业和提升劳动者素质,促进贫困人口脱贫。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计划通过劳务协作、开发岗位、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权益维护等措施,帮助一批未就业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帮助一批已就业贫困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帮助一批贫困家庭“两后生”就读技工院校或参加技能培训后实现技能就业。

    我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中,有就业能力且有就业或创业意愿的适龄劳动者,均属就业扶持对象。

    《意见》从建立健全基础信息、促进就业创业、促进稳定就业3个层面,给出了许多实实在在的政策措施。

    《意见》要求,人社部门切实落实就业扶持政策,推动劳务协作;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政策落实资金和工作经费保障;扶贫部门要将就业扶贫纳入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规划,在“五个一批”脱贫工作中统筹考虑。各级人社部门和扶贫部门要定期交换贫困劳动力数据信息和工作情况。

    《意见》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记者 刘银艳 王智芳

    通讯员 刘玮 罗贤艺

    解读

    每年约需5.73亿元落实就业扶贫政策

    日前,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对于促进就业创业和稳定就业给予了多项鼓励和奖励措施。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处长黄卫介绍,财政部门主要通过发放5项补贴、实施2项奖补支持就业扶贫。

    “5项补贴”包括:

    就业创业服务补贴。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每成功介绍1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2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对贫困劳动力的职业培训补贴、转移就业交通补助。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在同类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基础上上浮70%;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就业前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50%补贴。

    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用人单位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对用人单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实际在岗12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

    “2项奖补”包括鼓励市州和县市区创新培训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订单式技能培训。对培训效果好、就业率高、机制健全的市州和县市区,从省级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每个100万元的专项奖补;每年从吸纳贫困劳动力数量较多、稳岗效果较好、就业扶贫工作成效明显的就业扶贫基地中,认定60家左右作为“湖南省精准就业扶贫爱心单位”,并给予每家10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

    黄卫表示,截至2017年6月底,我省贫困劳动力总量为151.86万人,初步测算,落实就业扶贫政策全省每年约需5.73亿元。具体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记者 刘银艳 王智芳

    通讯员 刘玮 罗贤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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