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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网贷机构不许向大学生放贷 高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校园贷宣传|政解

2019年02月22日562未知admin

  新京报快讯(见习记者王俊)6日上午,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赵建军针对大学生校园贷款问题回应,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学生教育。记者注意到,之前三部门出台的校园贷规范管理文件中明确表示,各高校每学期至少集中开展一次校园贷专项宣传教育活动,把校园贷风险防范工作作为重大工作来抓。

  近两年,部分大学生因为高消费陷入校园贷的泥潭,甚至有学生因此而自杀,对这一舆论焦点问题,赵建军回应称,学生为什么借了钱后会陷入校园贷。因为未来要偿还的利息很高,为什么有这么高的利息学生还要去借这个贷款呢?是因为很多所谓的网络平台机构,在宣传方面做了不诚实的宣传、虚假的宣传,告诉学生这个贷款很方便,很便宜。学生在这种情况下,由于金融知识还不是很丰富,去借了贷款,最终成了高利贷,利滚利,有的学生到了还不起的状态。社会上不良的网贷机构,虚假宣传,引诱学生,造成这种现象。

  赵建军表示,去年以来,教育部和***有关部门,主要是银监会、公安部、网信办、工商总局几个部门联合出台很多措施、文件来治理校园贷的问题。尤其是今年上半年教育部和银监会、人力资源部联合印发了规范校园贷管理的文件,其中明确取缔校园贷款这个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

  “为了满足学生金融消费的需要,鼓励正规的商业银行开办针对大学生的小额信用贷款。据我了解,不少银行已经开办了这项业务,像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同时,教育部还要求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学生的教育,加强对学生金融知识的教育,加强不良校园贷的警示教育,引导学生不要上当受骗。”赵建军说。

  2017年6月28日,银监会、教育部、人社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明确提到,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通知》并对各高校做出要求,要求各高校要把校园贷风险防范和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重大工作来抓,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党委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管控体系,切实担负起教育管理学生的主体责任。现阶段,应向每一名学生发放校园贷风险告知书并签字确认,每学期至少集中开展一次校园贷专项宣传教育活动。

编辑:李凡宗 校对:郭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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