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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城管局长推荐200万元亮化方案超越职权范围

2019年02月18日264未知admin

  原标题:城管局长推荐200万元亮化方案,超越职权范围 | 新京报快评

  以城管局长的身份向被管理对象推荐方案,阻挠施工,这超越了城管局的职权范围,也给公众留下了不少遐想空间。

  文 | 张柄尧

  针对利群董秘实名举报城管局长“行政违法”一事,23日晚,沭阳官方通报调查结果,确认城管局长史建军曾建议参考临近超市设计方案,并存在言语措辞不当等情况,当地纪委决定给予史建军诫勉谈话处理。通报也同时证实,史建军向利群超市所建议的招牌和亮化设计方案约需200万元。

▲沭阳县新闻中心发布的情况通报。 图片来源:公众号“沭阳发布”

  需要明确的是,诫勉谈话并非党纪政纪处分。一般而言,党纪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五种。政纪处分则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诫勉谈话,主要针对领导干部存在虽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

  这样的调查结果表明,当地认为城管局长史建军的问题比较轻微,尚不需要党纪政纪处分。

  据媒体此前报道,10月19日,利群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兵在网上实名举报江苏省沭阳县城管局长史建军“行政违法”。在举报信中,张兵称,史建军在利群时代超市的店招更换审批中屡次刁难,原因是,利群未接受史建军推荐的花费高达200万元的“亮化方案”。史建军还派人24小时看守不允许利群施工。

▲利群董秘实名举报沭阳城管局长。 

  在通报中,官方指出,利群超市招牌设计存在“一店多招”“多层多招”“未审先建”等违规问题。

  当地城管部门纵然有权对其招牌和亮化方案合规性予以审查,但24小时蹲守阻止施工是否合法通报并未提及;另外,规范之外的具体方案如何设计,属于企业自主经营范畴,行政机关不宜过多干涉。

  就此而言,以城管局长的身份向被管理对象推荐方案,阻挠施工,这超越了城管局的职权范围,也给公众留下了不少遐想空间。

  因而,这一事件中当地城管局长确实存在行政违法现象,更准确一点是滥用职权。当然,并非所有滥用职权行为都应给予党纪政纪以上处分,这涉及裁量权问题。

  但目前看,涉事城管局长的行为已产生了恶劣影响,除了引发广泛讨论外,甚至已有网友们开始对沭阳的营商环境产生怀疑。

  动辄阻挠施工的“霸道”城管局长,经历了“诫勉谈话”能否吸取教训不得而知;但因此给当地营商环境造成的影响,恐怕需要用更真诚的行动来修复,别把外地商家吓跑了。

  □张柄尧(律师)

 

责任编辑:张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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