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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利用职务之便 侵占货款35万余元被抓

2019年02月21日241未知admin

华商报讯(记者 杨虎元 通讯员 姚轶群)35岁男子郭某某担任榆林市某商贸公司的业务经理,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侵占货款35万多元。近日,榆林市公安局榆横公安经侦大队成功将涉嫌职务侵占案的郭某某逮捕。
   2016年12月1日,榆林市某商贸公司负责人到榆横公安经侦大队报案称:郭某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35万余元货款占为己有后潜逃。接案后,经侦大队民警开展细致周密的调查取证工作,在掌握充分证据的基础上,将犯罪嫌疑人郭某某抓获,并于2017年12月28日依法逮捕。
   经查,郭某某(男,35岁),自2012年正式加入榆林某商贸公司后,任职公司业务经理,负责在榆林各县区销售业务,期间郭某从客户处结算货款共计35万余元,没有上交给公司,私自将该货款侵占,而后潜逃。归案后,该郭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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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QQ:3402123920   最后修改时间:2019-11-29 06: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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