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各单位:
根据《***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现将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18年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