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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修订印发《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2日讯(记者董碧娟)财政部今天发布修订后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以规范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试点期间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根据指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主要反映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等信息,内容包括财务报表、政府财政经济分析和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情况。
据了解,财务报表包括会计报表和报表附注。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当期盈余与预算结余差异表。其中,资产负债表反映政府整体年末财务状况,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分类分项列示。收入费用表反映政府整体年度运行情况,应当按照收入、费用和盈余分类分项列示。当期盈余与预算结余差异表反映政府整体权责发生制基础当期盈余与现行会计制度下当期预算结余之间的差异。
报表附注重点对会计报表涵盖的主体范围、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会计报表中的重要项目、或有和承诺事项及未在报表中列示的重大项目等作进一步解释说明。
指南明确,政府财政经济分析以财务报表为依据,结合国民经济形势,对政府财务状况、运行情况,以及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等内容进行分析。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情况主要反映政府财政财务管理的政策要求、主要措施和取得成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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