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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受害人家属当庭获19万赔偿款

2019年02月21日191未知admin


  天涯法律网讯(林茹 唐慧慧)东方公安局交警部门近日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立案调解后,东方法院交通巡回法庭主动介入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促成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和解,受害人家属当庭获赔偿金19万元。
  1月25日8时许,赵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琼D62911号的乘龙货车在东方市255国道鸵鸟基地路口与李某驾驶的车牌号为琼D6SB08号的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李某死亡。事发之后,受害人家属情绪激动,与肇事者赵某协调不下赔偿数额。
  为妥善及时解决纠纷,该院交通巡回法庭主动介入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当即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2月13日,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向双方当事人讲解责任划分、赔偿范围的标准及法律依据等,双方在公平公正、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受害者家属当庭获得19万元的赔偿,并为肇事者赵某写了谅解书。至此,该起交通事故在调解下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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