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安全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彭建文等2人被双开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日讯 据广东省纪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省纪委对省安全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彭建文,河源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扬达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彭建文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并接受高档宴请,违规为自己谋取特殊生活待遇;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长期参与赌博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彭建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经济贪婪,生活奢靡,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彭建文开除党籍处分;经省监察厅报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查,李扬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扬达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淡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扬达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彭建文简历
彭建文,男,1966年10月生,汉族,广东省中山市人,1988年1月参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省社科院经济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助理工程师。
1988年01月——1995年09月中山市建委、规划局工作
1995年09月——1996年04月中山市火炬开发区规划分局局长(正科)
1996年04月——1996年11月中山市规划局副局长(正科)
1996年11月——1998年02月中山市规划局副局长(副处)
1998年02月——1999年03月中山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处)
1999年03月——2004年03月中山市副市长
2004年03月——2007年01月中山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7年01月——2011年02月中山市委副书记
2011年02月——2011年05月河源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1年05月——2017年05月河源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7年05月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2017年07月 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李扬达简历
李扬达,男,1959年5月出生,汉族,河源市源城区人,1989年9月入党,1977年9月参加工作,省社科院研究生学历。
1977年9月起,在河源县东埔白岭头学校任教;
1981年9月起,在惠州教育学院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3年8月起,在河源县城镇二中任教;
1988年8月起,任源城区教育局资料员;
1989年2月起,在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先后任办事员、科员、主办科员;
1990年5月起,任源城区体改办副主任;
1993年5月起,任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1993年12月起,任源城区埔前镇党委书记;
1997年2月起,任中共源城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1998年5月起,任源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其间:1995年9月至1998年7月在省社科院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习);
2003年4月起,任中共源城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2004年6月起,任中共源城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区长;
2005年3月起,任中共源城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2005年8月起,任中共和平县委书记;
2006年1月起,任中共和平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年7月起,任河源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
2010年1月起,任河源市政协副主席、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12年1月起,任河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5年1月起,任河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7年8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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