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侮辱国歌最重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9年02月19日351未知admin

刑法修正案(十)草案提交审议 

侮辱国歌最重将处三年有期徒刑 

  本报北京10月31日电(记者王丽丽 郑博超) 今天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明确了侮辱国歌行为的刑事责任。 

  2017年9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歌法。国歌法第十五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超英今天作刑法修正案(十)草案说明时表示,国歌和国旗、国徽一样,都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为了依法维护国旗、国徽的尊严,惩治侮辱国旗、国徽的犯罪行为,刑法第299条规定了侮辱国旗、国徽罪,明确了刑事责任。在国歌法通过后,有必要对刑法第299条作相应补充,明确侮辱国歌行为的刑事责任,为此,拟在第299条规定中增加一款: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深圳招商劳务外包公司
















Copyright © 2002-20191010资讯网 版权所有  浙ICP备8888888号 sitemap

联系QQ:3402123920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21 17:42:46
  福田劳务外包公司深圳临时工人才市场  市教委负责 全国各地专 《建筑物清 市政府新闻 2020年 杨浦区定海 上海经济前 纳米走红工 让青年演员 上海市市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