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征求意见稿的乘坐优惠规定,有四类人员享受免费乘车待遇:
1
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
2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
3
年满七十周岁的老年人
4
一级、二级残疾人
其他优惠乘车政策按照法律、法规和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