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中消协提出电商领域:用户有权要求15日内退回所交预付资金

2019年02月22日348未知admin

本报北京12月20日讯 记者佘颖报道:中国消费者协会20日呼吁,目前正在加紧制定的《电子商务法》中,应明确做出立法规制,回应、解决电子商务领域的押金、预付款等问题,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

今年以来,连续发生多起共享单车、网约车等电子商务经营者收取消费者押金、预付费后,将所收资金挪作他用,在运营不善或停止营业时,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事件。对此,中消协建议,电子商务经营者收取用户押金、预付资金的,应当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并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和有关行政部门许可。电子商务经营者收取押金的,应当采取由商业银行或者支付机构进行“预授权”冻结的方式。所收押金额不得超过对应标的物的实际价值。电子商务经营者收取用户预付资金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提供保证保险、银行信托、第三人担保等不可撤销的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不得收取。

针对退费难,中消协提出,用户交纳预付资金的,有权自交费之日起15日内要求退款,且无需说明理由。用户交纳押金或者预付资金的,有权要求解除押金“预授权”或者退还预付资金。


深圳光明劳务派遣
















Copyright © 2002-20191010资讯网 版权所有  浙ICP备8888888号 sitemap

联系QQ:3402123920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08 09:48:41
  坪地镇三彬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沙河临时工派遣公司  32家单位 联合惩戒追 市社保征稽 今年市直稳 存敬畏之心 市人社系统 市人社系统 湖北三峡人 高层次急需 我市全民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