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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市委原书记陈家记一审获刑13年罚300万

2019年02月18日558未知admin

  原标题:广东清远市委原书记陈家记一审获刑13年,被罚300万

陈家记 资料图

  南方+客户端消息,7月27日上午,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东省人大财经委原主任委员、清远市委原书记陈家记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陈家记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1年,被告人陈家记担任清远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直接收受或者通过其妻儿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1407.75万元、港币259万元、美元3.8万元、南非币3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法院认为,陈家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陈家记如实供述部分犯罪事实,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据此,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唐梦/南方+客户端

 

责任编辑:吴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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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QQ:3402123920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21 10: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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