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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银行违法虚假资产转让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4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昨日发布的内蒙古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银行”)存在虚假资产转让违法违规行为。内蒙古银监局对其罚款30万元。
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内蒙古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内银监罚决字〔2018〕6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 |
单位 | 名称 |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贾埃兵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虚假资产转让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30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内蒙古银监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8年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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