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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意见征集收官:近13万条这些最受关注

2019年02月18日547未知admin

  原标题:个税改革意见征集收官,汇集意见近13万条。这些问题最受关注。。。。。。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昨天(28日)截止。自6月29日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受到公众高度关注和参与,已通过网站收到超过13万条意见。对于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哪些问题最受公众关注?

  尽管具体的公众意见并不公开,但是从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情况以及后续采访看,还是可以分析出目前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首先就是个税起征点。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将起征点从3500元/月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草案一公布,就有不少意见提出,基本费用减除标准有提升的空间,至于提升多少,意见不完全一样。

  群众1:我觉得我觉得个税起征点应该是8000甚至更高。

  群众2:我觉得提高起征点肯定是件好事,但是5000个人感觉还是低了一点,尤其是像北上广这样的大城市,所以如果是能够再提升一点,比如说能提升到1万可能更适合。

  群众3:可能得考虑到每个城市不同的这种消费因素的影响,进行一些分类别的处理吧。

  这次个税法修改,引入四类专项附加扣除,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对于大家关心的具体扣除细则,草案规定,“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确定。”有不少公众也建议,增加赡养老人的专项扣除。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系主任刘怡认为,这个建议是好的,但是操作起来难度太大。

  刘怡:“首先来说老人肯定是应该去考虑的,我觉得这个没有异议,关键是怎么去落实,你的征管水平是不是达到了要这么完美的来解决所有问题的这个能力。你怎么能确认你的父母是你在赡养的,判断这个东西拿什么来证明,并且在哪个点来进行扣,这个是比较困难的。”

  这次个税法修正草案迈出综合税制第一步,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收入综合纳税,适用3%到45%的七档超额累进税率。有人提出,最高边际税率45%有些过高,建议适当降低。有专家提出,综合所得完全是纳税人自己的劳动所得,当前收入分配差距主要是非劳动所得方面,所以对劳动所得征税税率不宜过高,否则不利于吸引、留住高端人才。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吕薇:“现在国际上人才竞争非常激烈。比如90万收入的最高纳税比例是45%,与国际上一些国家和地区相比税率还是比较高的。”

  关于综合纳税中的稿酬也颇受关注。稿酬所得,以前的税率是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根据此次个税修正案草案,稿酬所得划入综合纳税范围,最高税率可以适用45%。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平是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他说:“作家的一部作品从构思到创作完成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一生能出版发表十部作品以上的作家凤毛麟角。按五年一部作品来说,稿酬一般来说,高一些10万左右。现在也就是大部分也就2、3万,有的还是自费出版。全中国每一部作品都能够收入稿酬过百万的作家超不过20位,网络作家每部作品超过百万稿酬的也超不过30位。”

  张平建议,对作家群体的纳税也可以区别对待。

  张平:“针对年收入不超过百万或不超过50万的作家继续沿用以前的税率征税,对年收入超过百万或者超过50万的作家进行特别界定,按综合所得税率征税。”

  同样,综合纳税将给收入较高的教师、医生等群体,能够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的知识型人才群体带来较大的税负影响。

  还有人提出,在七档税率中缺少对收入过千万的极高收入群体的特别规定,应该对这部分收入群体设定较高的税率。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少琴:“在本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中把个人所得税税率定为七级,最高级别纳税所得额定为96万,缺少对千万级别和亿元级别收入等级的调节。建议增加一百万到一千万、一千万到五千万、五千万到一亿三个税率等级,促进收入分配更加合理、更加有序,促进社会更加公平正义。”

  此外,针对个税法修正案草案,还有专家建议建立个税与居民收入、消费水平和物价水平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强化主动申报纳税的规定、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等等。

  央广记者:侯艳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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